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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执失踪 银行流水露马脚

房山区法院法官通过银行流水发现被执行人账户内股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已和解

2018年07月3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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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左燕燕)2012年8月,王某因琐事冲突致人轻伤被判刑6个月并赔偿10万余元。判决生效至其刑满出狱后,王某一直未履行判决,和北京市房山区法院玩起了失踪。

  今年3月,房山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梁江焕发现王某银行卡账户余额仅两千元,但通过银行流水,发现其证券账户内有市值十万多元的股票。

  之后,在法院冻结王某的账户后,王某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一起长达5年的故意伤害赔偿案终于尘埃落定。

  男子被判赔偿10万 拒不执行成“老赖”

  据梁江焕介绍,2012年3月8日上午,朱大爷骑自行车出门买菜,不小心轧坏了王某家门口抽水的水管,双方发生口角后,随即你一拳我一脚,大打出手。

  事发当天,王某将朱大爷左膝踢伤并造成其左腿髌骨骨折。朱大爷报警后,王某也于当日被房山区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后经司法鉴定,朱大爷被鉴定为轻伤。

  2012年8月20日,房山法院判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时判决其赔偿朱大爷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补助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十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朱大爷拿到了生效判决,本以为能要回应有的赔偿款,但王某一直以自己很冤为借口,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梁江焕法官介绍,且王某服刑期满后没多久,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无奈之下,朱大爷向房山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梁江焕表示,接到朱大爷的案件后,随即按照法定程序给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在其住处找到了王某,但无论怎么做工作,王某都以自己冤屈,身体不好,没有还款能力为由拒不履行义务。

  经查询,法院也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与此同时,王某和法院玩起了失踪,几次约谈之后,便再也没有露面,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法院查银行流水后 现10多万股票账户

  “案件依法进入终本程序,朱大爷为讨要赔偿款,给法院打了无数次电话,也跑了法院无数次。”梁江焕法官称,法院没有放弃该案的执行,但被执行人王某仍旧没有露面。

  在接手该起案件后,梁江焕与申请人朱大爷沟通、了解情况,安抚其情绪,同时,尝试各种办法查询被执行人王某的踪迹。

  通过全国执行查控系统,梁江焕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只有一个银行卡账户,但该账户余额仅有两千余元,和案件标的相差甚远,但这是这起案件唯一的执行线索。

  今年3月,梁江焕前往银行调取了该账户的相关流水,经核对发现,被执行人王某设有证券账户,该证券账户每次进账虽不多,但次数频繁。梁江焕随即前往证券公司,调查王某开设证券账户的情况,发现该账户内有市值十万多元的股票。

  法院将被执行人王某的证券账户冻结。王某迫于压力与法院取得了联系。起初,王某还是老态度,觉得自己冤屈,称自己身体不好,家庭困难无力赔偿,丝毫没有赔偿的意愿。

  “我们对王某进行了法律教育,言明利害,说明证券账户内有存款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符合条件的会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梁江焕法官介绍,王某最终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提出要和申请人朱大爷和解。经过沟通,双方都为自己当年的一时鲁莽和冲动悔恨不已。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一起长达五年的执行案件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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