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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付宝、联动优势收央行巨额罚单

分别被罚没4646万和2640万;国付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

2018年08月07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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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宓迪)8月6日,新京报记者从央行北京营管部官网获悉,国付宝、联动优势两家支付公司因违反相应规定收到监管部门罚单,罚没金额分别为4646万元和2640万元。此外,央行上海分行同样公示了对支付宝罚款412万元的罚单——因其违反支付业务规定。

  二者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

  据悉,此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国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付宝公司)开展了支付业务和履行反洗钱义务执法检查;对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优势公司)开展了支付业务和跨境外汇收支业务执法检查。

  央行营管部公告称,经查实,国付宝公司和联动优势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境内网络特约商户的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客观上为非法交易提供了网络支付服务。

  此外,国付宝公司还存在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事项、未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客户备付金、未留存商户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动优势公司还存在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不严、未按规定使用客户备付金、部分支付账户未达到实名制认证要求、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等违法违规行为。

  营管部公告认为,国付宝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国付宝公司、联动优势公司均引起大量举报投诉,社会影响恶劣。

  两者均被开出千万级罚单

  公告表示,综合考虑国付宝公司和联动优势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具体情节,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国付宝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176051.47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4286051.47元,合计罚没人民币46462102.94元,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及北京外汇管理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联动优势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79185.6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4319713.64元,合计罚没人民币26398899.28元。

  监管部门对支付行业违规保持高压

  公告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及北京外汇管理部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乱象,从严查处为各类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经济金融秩序,维护首都金融稳定。

  此外,记者从央行网站获悉,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412万元”的处罚。公示表显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8月6日。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支付行业违规行为保持了高压态势,包括财付通、支付宝在内均曾收到过监管部门处罚。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9日,2018年以来央行系统针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违规行为开出了52张罚单,总罚没金额达3142.8万元,已经超过去年水平。

  据报道,截至8月6日,今年以来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罚单数量达到62张,累计罚没金额1.66亿元;尤其是,仅仅在6月份至今的两个月时间里的罚单数达到了38张,占比逾50%,呈现高频高额现象。

  此前新京报曾报道,2017年央行系统公布的支付机构罚单超过百张,罚没金额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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