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发布,2020年贫困县全部摘帽
据新华社电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发布,提出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具体任务为,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
设立基金奖励贫困地区优秀教师
意见提出,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推进就业扶贫,在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办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实习实训基地;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确保完成剩余390万左右贫困人口搬迁建设任务,贫困搬迁家庭至少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加强生态扶贫,到2020年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中新增选聘生态护林员、草管员岗位40万个;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鼓励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设立贫困地区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用于表彰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乡村教师;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全国963家三级医院与832个贫困县的1180家县级医院结对帮扶;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改造一户、销档一户;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及扶贫扶志行动,逐步推进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2020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目标,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大电网延伸覆盖至全部县城、90%以上贫困村宽带网络覆盖,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此外,开展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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