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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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8年09月06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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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变880”殡葬公司挟尸要价?

  近日,市发改委发布一份最新罚单,位于八宝山殡仪馆附近的北京福恩祥礼仪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按政府定价多收一般整容费、抬尸费被罚。媒体报道称,该公司多收的这些费用中,最高的多达11倍。原本定价80元的抬尸费,该公司收取了880元。

  家人去世原本已经是一件十分悲痛的事情,然而这个殡仪服务公司却不按政府定价收费,而是挟尸要价,突破道德伦理规范的底线,同时也是给死者家庭添堵。但作为丧户也要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殡仪公司不按政府定价收费,虽然当场不好讨价还价,但可以保留相关证据,等丧事办完后,向相关部门举报,讨回被多收的钱。

  殡葬服务暴利一直饱受诟病,而这种暴利“窗口”已前移到运尸、太平间存放尸体等环节。“挟尸要价”缘于利益考量,更缘于监管缺位。既然有了政府定价,有关部门还需按政府定价进行严格监管,如果有人擅自抬价,则要依法严惩。

  □胡建兵(市民)

  清除“奇葩证明”就该“快”!

  司法部在9月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国法律服务网正式开通“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民众可通过网站和手机客户端提交关于“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的投诉和意见建议,并对民众的投诉和举报反馈答复做出了期限规定,如地方要在15天内反馈答复,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延长至20天,司法部将督办相关单位进行答复。

  其实,在信息技术已经高度发达的当下,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完全可以做到少让甚至杜绝民众去不同部门开具“奇葩证明”的现象。关键就是利用先进技术打破部门间构筑的信息孤岛,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库,确保相关部门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即可联网核查其他需要证明的信息。

  如此,则既可有效缓解公共服务部门、管理部门难以查清当事人信息的尴尬,又能让民众不再受困于“奇葩证明”之尴尬,快速高效地达致办事目的。

  □史洪举(法官)

  “飞机抖脚男”丑态毕露

  媒体报道称,近日在昆明飞往北京的一航班上,一名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在飞机上脱掉鞋子,跷着二郎腿在不断抖动。周围弥漫着一股臭脚丫子味,附近的人都感到难以忍受,但男子却不以为意,跟个没事人似的。

  飞机并非私人空间,不能为所欲为;“飞机抖脚男”爽快了自己,却给他人带去不适,乃至伤害。角色失范和权利越位的“飞机抖脚男”,将自己的舒服建立在他人的“不舒服”之上;在与他人社会互动的过程中,缺乏分寸意识与群己界限,不愿意自律与自我约束,突破底线去侵犯他人的权利。

  抖脚无原罪,却也不能这般不分场合、不顾对象。社会流动的加速,让我们经常置身一个周围都是陌生人的环境之中;如果没有规矩与边界,如果没有自律与他律,公共空间就会乱作一团,最终每个人都可能受到伤害。

  □杨朝清(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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