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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完善服务比行政强制更有效

2018年09月09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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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殡葬文明,首先是管理的文明。比起很多行政强制措施,让其回归公共服务,更合乎民众诉求。

  据新华社报道,9月7日,民政部发布了《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这是《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实施以来的首次大规模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以及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

  在“死不起”的呼声动辄泛起、殡葬改革易跑偏和遇阻的背景下,《殡葬管理条例》时隔21年后首次大幅修订,无疑颇具针对性和指向性。

  从原来的6章24条扩充为8章57条,此次修订的确称得上“大改”。而从修订的内容看,其主要方向有两个:一个坚持殡葬事业的公益属性,一方面要加大殡仪服务产品的供给。提出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明确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则是机制制度层面的“适配”。

  这也意味着,国家为殡葬事业进行了定性,殡葬行业的公共服务属性,将再次得到强化。

  殡葬回归公共服务,民众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是最大的受惠者。近几年来,殡葬行业各类服务价格的高居不下,尤其是墓地价格,节节攀高,涨幅远高于房价。有些城市严格控制公墓审批,更为墓地炒作推波助澜,让民众苦不堪言,“活在上海,葬在苏州”等现象也屡引热议。

  这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优先建设公益性骨灰堂,统筹建设公益性公墓,从严审批建设经营性公墓;还限制墓位占地面积,安葬骨灰的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这些显然是有的放矢:一方面,明确了地方政府在公墓建设上的责任,有助扩大供给,平抑价格;另一方面,也对“坟地产”大幅度纠偏,遏制了恶炒豪华公墓等行为,让公墓逐步回归公益属性。

  殡葬回归公共服务,也利于移风易俗。之前,有些地方为了推动殡葬改革,屡屡做出惊人之举,包括强行平坟、全面收缴棺木等。其本意或许无可指摘,但这些粗暴做法经常招致外界非议。其不文明的手段,也跟殡葬改革厚植“文明沃土”的目的背道而驰。

  就丧葬的移风易俗来说,完善服务其实比行政强制更有效。根据征求意见稿,基本殡葬服务将实行低收费甚至免费,禁止巧立名目、强迫消费,这有益于培育民众厚养薄葬的观念。加之绿色殡葬的普及,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的增加,丧葬有望成为普惠式的基本福利,让攀比之风逐渐失去市场。而文明丧葬观念的养成,就寓于这种潜移默化之中。

  都说“徒法不足以自行”,殡葬回归公共服务,也得靠严格落实。针对“死不起”和殡改跑偏等问题,很多地方也出台了很多政策,但动辄被“软抵制”“消极执行”消解。

  而此次征求意见稿专门增设“监督检查”一章,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对加强部门协同、抽查、年报、第三方评估、信用监管和社会监督等制度予以明确,还明确了违规处罚措施,就是旨在通过监督加码,倒逼殡葬回归公共服务落到实处。

  殡葬文明,首先是管理的文明。这次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响应了民意诉求。而“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传达的某些理念也值得肯定,那就是——要让每个逝者都有尊严地告别人间,让“逝有所安”不再奢侈,国家理应对公民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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