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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空气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重污染天数比率较2015年降25%以上

2020年PM2.5年均不超56微克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重污染天数比率较2015年下降25%以上;首次明确各区PM2.5年均浓度目标

2018年09月1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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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邓琦)北京未来三年大气治理有了最新路线图。到2020年,北京地区空气中PM2.5年均浓度将低于56微克/立方米左右。重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市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重污染天数比率下降25%以上

  昨日下午,《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发布。

  计划提出,到2020年,北京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十三五”规划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PM2.5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记者发现,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到2020年,北京地区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0%左右,降至56微克/立方米左右。也就是说,昨日发布的三年行动计划把PM2.5改善目标进一步提高,即到2020年,北京PM2.5年均浓度将低于56微克/立方米左右。

  另外,到2020年,将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比2015年减少30%以上;重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首次确定各区PM2.5目标

  计划还首次确定了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等目标。

  按照要求,各区要大力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0年,各区PM2.5年均浓度目标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控制在46微克/立方米左右;门头沟区、昌平区控制在49微克/立方米左右;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顺义区、房山区、平谷区控制在52微克/立方米左右;通州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左右。

  今年6月,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被纳入重点区域范围,其中还要求,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 焦点

  未按期治理纳入错峰停产

  秋冬季是北京地区空气污染高发期,本轮计划单辟章节阐述如何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

  计划要求,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制定与气象条件、环境容量变化相匹配的秋冬季攻坚行动细化任务分解方案。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加强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完善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凡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相关行业企业,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在应对空气重污染方面,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适时修订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

  按问题累积数量逐级问责

  本轮计划提出,将严格环保督察考核问责。对中央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察等反馈的各类问题,健全整改机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将严格考核评价问责。将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制订并实施北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化问责规定,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按问题累积数量逐级问责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对市、区有关部门以及各区、乡镇(街道)、市属国有企业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按程序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 目标

  【交通】

  低排放区由六环内扩展到全市

  计划提出,到2020年,交通领域污染物排放量力争比2017年减少30%。

  其中,到2020年,全市货物到发铁路运输的比重提高到10%。研究制订以推进柴油车电动化为重点的新能源车推广专项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左右。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城市核心区、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延庆赛区、北京新机场等重点区域实现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

  加大高排放车严管严查力度。由市交通委牵头,发布低排放区由六环路内扩展到全市域的政策。严格油品质量监管。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研究第七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推进机动车大数据分析监控体系建设。2018年底前,在线监控的公交车不少于3000辆、出租汽车500辆。

  【扬尘】

  各区降尘量比2017年降30%

  计划提出,2020年与2017年相比,各区降尘量下降30%。

  自2018年11月起,对乡镇(街道)的粗颗粒物进行实时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各区及乡镇(街道),并将每月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各区及乡镇(街道)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

  在同一施工周期内,对因施工扬尘违法行为被处罚2次、仍有扬尘行为的施工单位,城管执法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工整改7天等措施;对被处罚3次仍有扬尘行为的,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半年;对被处罚4次及以上、恶意制造扬尘污染、拒不整改的,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

  【产业】

  再退出1000家以上污染企业

  计划提出,到2020年底前,北京再退出1000家以上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健全“散乱污”企业的发现、整治机制。将由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各区通过“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新一轮拉网式排查“散乱污”企业,并实施台账管理。2018年底前,各区依法采取关停取缔、升级入驻工业园区等措施,完成对在册“散乱污”企业的分类整治。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日常巡查,城市管理、水务、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用电用水量监控和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技术应用,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能源】

  年内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无煤化

  到2020年,优质能源比重提高到95%,基本解决燃煤污染。2018年,完成平原地区45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同步开展农村住宅节能改造。完成平谷区、延庆区5座燃煤供热中心的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无煤化”。

  加快推进能源清洁化基础设施建设。市城市管理委、市农委等部门加快推进“煤改电”农村地区电网升级,满足采暖领域电能替代需求。纳入“无煤化”改造范围内的村庄,电力等设施建设要提前规划、优先实施。相关电力企业不断加强电力设施建设和保障能力。

  【面源】

  全年检查6万家以上餐饮企业

  每年对汽修企业执法检查不低于3000家(次),定期对各区执法检查率、违法查处率进行排名、通报。

  环保、公安、城管执法、食品药品监管、工商、消防等部门开展贯穿全年的餐饮企业联合执法行动,全年检查6万家(次)以上餐饮企业。以人口密集区、关键业态、群众反复投诉对象为重点,以查促改、以罚促治,督促餐饮企业实施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达到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问题突出餐饮企业整治一批,对超标排放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治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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