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董事长张玉良谈“混改”:
混改要解决好社会资本、产业协同、灵活机制、优秀文化四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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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8年专题研讨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隆重开幕,在论坛上,作为参会嘉宾,绿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以“国企混改和经验”为主题发表了演讲。
张玉良表示:“国企混改最好应该形成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员工持股‘金三角’的股权结构,这样更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在论坛期间,张玉良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混改要解决好四大关键问题:一是要选对社会资本;二是要促进产业协同;三是要建立灵活机制;四是要塑造优秀文化。”
“绿地式混改”:“金三角”股权结构
作为上海市国有大型跨国企业,绿地控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身就是国有资本、员工持股与外部资本三方共同持股结构的改制过程。
绿地成立于1992年。当年6月,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下属企业出资2000万元成立绿地前身——上海市绿地总公司,是100%控股的国有企业。1997年,绿地职工持股会成立,并斥资3020.43万元获得绿地18.88%的股份,绿地由国有企业变身为股份制公司。2013年年底,绿地通过增资扩股引进5家战略投资者,将职工持股会持股比例稀释至不到29%,国有股降至50%以下。
2014年2月,以绿地董事长张玉良为首的绿地管理层43人出资10万元成立上海格林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格林兰投资”),与职工持股会签署《吸收合并协议》。
截至上市之时,绿地控股形成了多元股权结构:其中持股最多的是占总股本28.83%的上海格林兰投资(职工持股会);其次是上海国资委旗下的三家国企,分别为:上海地产集团(占总股本18.04%),中星集团(占总股本7.63%),上海城投总公司(占总股本20.58%),以及其他股东的24.92%。
2015年,绿地得以成功上市。回顾“绿地式混改”,张玉良认为,真正的混改,应该是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之间的混合,通过搞“化学反应”,催生新的动力机制和发展活力。从绿地集团的改革经验来看,国企混改最好应该形成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员工持股“金三角”的股权结构,这样更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在此过程中,张玉良特别强调了员工持股的重要性。张玉良表示:“我们比较赞同在混改过程中实施员工持股。员工持股不应该搞‘大锅饭’、‘平均化’,而应该让核心员工持股,且持股额度应与其承担的责任挂钩起来。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
参与“混改”经验:瞄准产业协同
成功上市后,绿地集团将“绿地式混改”运用起来,助推了多个大型国企的混改,如宝钢建设、贵州建工、江苏省建、西安建工等。
今年8月14日,经过绿地集团的助推,重组改制后的天津建工集团正式揭牌成立。根据重组方案,绿地通过股权收购方式,以14.859亿元受让改制后的天津建工65%股权,股东方还将按股权比例再增资5亿元,同时,绿地将按计划把其中10%股权转让给天津建工经营团队,最终形成绿地持股55%、天津国资持股35%、经营团队持股10%的三元股权结构。
通过上述混改时间,目前,参与地方国企混改已经上升为绿地发展战略之一。“对于绿地来讲,参与地方国企混改可以迅速实现规模扩张,增加相关产业营收和利润,实现产业协调发展。”张玉良表示。
据了解,绿地在择机参与国企混改时,会优先考虑目标企业与绿地产业发展的协同性,能够形成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发展效应。
张玉良称:“通过混改激发了企业发展潜力,也反过来助推绿地业绩的持续增长。”今年上半年,公告数据显示,绿地实现营业总收入1581亿元,利润总额117亿元,较去年分别增长25%和40%。其中,房地产主业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627亿元,同比增长22%,合同销售面积134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
新京报记者 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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