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城乡之间能平等,有平等地位,才有可能实现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规划》提出了重塑城乡关系、促进农村全面进步的新路径和新要求,将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从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第一个五年规划出台,在各地主动实践、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乡村振兴战略正在稳步推进。
一直以来,“三农”问题始终困扰着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尽管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城乡之间的差距却越来越大,二元结构鸿沟难以抚平。一方面,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一骑绝尘;另一方面,乡村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收入水平差距仍然较大,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
以往的农村政策,更多是围绕工业化、城市化对农村的需求来制定的,难以体现乡村自身的价值。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付诸实施,体现出“以城统乡”思路的积极转变。
这也表明,不能再孤立地讨论城市或农村,也不能简单地从城市本位讨论对乡村的统筹。城市和乡村,应该是共生共荣的两个板块。乡村要振兴,必须要有新的战略格局与治理方略。
城乡融合发展,首先强调的是城乡之间的平等,有平等地位,才有可能实现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让城市的资金、知识、技术、信息、人才和管理等要素进入农村,让农村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要素注入城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
此外,还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实现政府的“自改革”,消除制度层面的桎梏,破除影响和阻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比如,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构建普惠性、公共性的农村金融体系;消除对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的限制性、歧视性、不平等性规定,构建城乡统一、平等就业的劳动力市场等。
又如,加快乡村治理步伐,协调推进土地利用、投资融资、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就业创业、城乡养老、金融保险、住房保障等制度改革,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当下,随着城乡越来越频密的互动,诸如城乡人口对流、资本下乡等,已经到了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乡村“两张皮”的时候。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也是过程。
一个“人与自然有机融合”的乡村空间格局,不会凭空而来。这既取决于乡村治理水平的极大提升,也取决于能不能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这些,也决定了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成色。
相关报道见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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