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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生被打:对暴力袭医者理应“零容忍”

2018年10月15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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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病患(或产妇)及家属出手打医生,伤害医生的行为不应被允许,也理当受到法律相应的惩罚。

  又是一起暴力袭医事件。据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声明称,9月22日晚,该院妇产科赫医生等三位医生在值班工作期间,遭产妇孙某及家属郑某宇等三人殴打。10月13日,西城公安分局对产妇丈夫郑某宇依法刑事拘留,考虑到其女儿郑某蕊系在校大学生,且对自身行为真诚悔过,并得到了赫医生的谅解,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从警方的调查看,事件起因是产妇孙某家属与医生沟通无果,采取了暴力殴打的极端手段。就目前的处置结果来看,因为涉事的妇产科赫医生还击,是为了抵御对方的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不予追责符合法律规定。

  尽管,目前的报道还未有孙某及其家属的说法,这起冲突究竟因何而起,也还需要更多地检视,但对医生大打出手的病人家属,也就是郑氏父女,则应当就自己的过错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通常,对于暴力袭医的处罚,包括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医院秩序,致使医疗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旦造成严重损失,则应追究刑事责任,相关罪名有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

  就此案来说,如果医生尚未构成轻伤标准,殴打他人的郑氏父女,很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犯罪,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前,执法机关对暴力袭医的处理,如果未构成轻伤,一般都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

  但是,暴力袭医不仅是对医生的人身伤害,更是对医院秩序的严重扰乱,从造成的社会影响看,更是极其恶劣。发生在五年前的温岭伤医案,三名医生在门诊为病人看病时被一名男子捅伤,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王云杰因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多地医护人员抗议疾呼。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责,是因为部分暴力袭医的确符合“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犯罪要件,而惩罚严厉程度的升级,更彰显了国家法律的“零容忍”。

  当然,对暴力袭医者的“零容忍”,并不是随意突破法治框架,也并不是一味地“严惩不贷”。在这起袭医事件中,考虑到产妇孙某在医院产女,身体状况不稳定,需要亲人照顾,警方在法定办案时限内,适度考量对郑某宇、郑某蕊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郑某蕊系在校大学生,且对自身行为真诚悔过,并得到了受害医生谅解,警方对依法刑事拘留的她也允许取保候审。纵观对当事人的处理,既有严惩“力度”,又有关怀“温度”,折射出法治的本色。

  任何法治社会,都不可能容忍暴力袭医。当然,作为病患或产妇及家属,都应该尊重和理解医生,出手打医生,伤害医生的行为都不会被允许,也理当受到法律相应的惩罚。同时,医院也需要与患者做更多的有效沟通,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也是双方的事情。

  □欧阳晨雨(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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