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曾表示哈佛大学在录取过程中“可能感染种族偏见”
据新华社电 哈佛大学被控多年来在招生过程中蓄意歧视亚裔申请学生,位于波士顿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15日开庭审理此案,引发全美关注。
记者在现场看到,法庭当天人满为患,法院大楼外媒体云集,一些亚裔人士手举写着“哈佛,停止亚裔配额”等口号的标语牌,声援起诉哈佛大学的非营利组织“公平录取学生”。
控方称哈佛招生时过分考虑种族因素
该组织于2014年起诉哈佛大学歧视亚裔申请学生,获得全美多地亚裔团体支持,美国司法部上月表态支持这一诉讼,称哈佛大学在录取过程中“可能感染种族偏见”。
联邦法官艾利森·伯勒斯负责审理此案,双方律师团队当天分别进行了开庭陈述。控方律师称,哈佛大学在招生时过分考虑种族因素,采取事实上的种族配额、刻板的种族偏见和更高的录取标准,蓄意歧视亚裔申请学生以控制亚裔录取人数。控方详细对比分析了哈佛大学录取不同族裔学生的数据,指责哈佛大学在为“个人评估”一项打分时故意压低亚裔学生评分,固化对亚裔的刻板成见。
代表哈佛大学的律师否认这些指控,坚称哈佛大学招生程序合法,考虑种族因素是出于保障校园多样性需要,从未将种族作为消极因素对待。代表哈佛大学的律师批评控方数据不全,结论片面且具有误导性,并指出今年哈佛本科新生中,亚裔占比达23%;联邦最高法院此前裁决相关案例时,已认定高校录取学生时适当考虑种族因素合宪。
庭审无陪审团 法官3周后做裁决
“公平录取学生”组织反对平权法案、主张美国高校招生时排除种族因素,曾代理一些白人提起的“逆向歧视”诉讼。而支持哈佛大学立场的人则支持平权法案,认为族裔多元的校园是更好的校园,呼吁保卫校园的多样性。
此次“公平录取学生”组织起诉哈佛大学一案无陪审团,由法官伯勒斯在审理约3周后做出裁决,但预计最终可能提交到联邦最高法院,其判决结果对招生时考虑种族因素的其他美国高校和对作为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重要成果之—的平权法案势将产生巨大影响。
上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的兴起,促使美国国会制定了平权法案。法案规定在大学招生、政府招聘时要照顾少数族裔和女性等弱势群体。法案致力于消除种族歧视,给予弱势群体更多优惠政策。但是有些学校硬性规定招收某族裔学生比例,引发“逆向歧视”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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