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在无任何法规依据下,就对加油站营业时间进行限定,不但伤及民生需要,本身也有滥设行政许可之嫌。
如果说环境质量监测是对地方空气治理的考试,那不得不说,总有一些地方不是把功夫用在平时的功课准备上,而是变着法子在“作弊”。
据中国之声报道,近日,河南平顶山有市民反映,因为空气质量恶化,当地政府部门强制市区范围内的十几家加油站限制加油时间,想加油只能在晚上七点以后,早上八点之前,同时这些加油站要在年底前完成搬迁。
为了防治空气污染,连加油站都只能晚上营业,这种做法值得商榷。众所周知,国家对加油站是有严格的油气排放标准要求的,如果操作不当,或者短时间内排队车辆较多,加油站附近的空气质量一般都相对其他地方要偏高。因此,按照正常的空气治理要求,加大对加油站的合规检查,可以有也应该有。
但是,当地对加油站执行“半停半开”的规定,其标准并不在于加油站的油气排放是否达标,而是依据加油站离空气质量监测站的距离——市内四个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两公里范围内营运的加油站。
如此一来,这般“精准施策”的目的就很明显了,涉事部门只不过是希望把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做得更好看一点。这较之于一些地方直接对空气监测数据“动手脚”的行为,这一做法似乎又多少有些“情有可原”。但其本质仍是对空气质量监测的作弊。
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点一般都有严格的选址标准,其监测数据是要能够反映一个地区整体空气状况,而诉诸非正常手段对监测站周边进行特殊“净化”,实质就是干扰数据采集的真实性。这与此前个别地方在监测点周围用雾炮车进行水雾喷淋的做法,并无本质不同。就此而言,这种耍小聪明的行为,是公然以地方文件正式推行,已然属于光明正大的作弊。胆气之足,让人匪夷所思。
更重要的是,仅以环保之名,在无任何法规依据下,就对加油站营业时间进行限定,不但伤及民生需要,本身也有滥设行政许可、非法干扰市场正常活动之嫌。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规定,对于具有合法手续的餐饮、洗涤等生活服务业,不得要求集中停工停业;确实存在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的,应“一家一册”实施整治。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行为,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就平顶山加油站限制加油时间一事来说,这个做法维持了近半年之后才被公开揭露,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出当地的行政生态存在的问题。同时,这也提醒我们,不能低估搞应付式“环保新套路”的侥幸心理,强化监督,鼓励社会举报,很有必要。
相比于举报环境污染本身这种看得见的“污染”,治理相关政府部门就环境问题“一刀切”、乱作为的“污染”问题也同样重要和迫切。治理环境污染的目的是服务于民,但如果实施过程却违背了该宗旨,那就失去了服务于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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