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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最高千亿回购,公司回购股份不应再回到市场

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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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之言

  

  总的来说,监管部门应当倾向于倡导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注销,而不能让它再回到市场。

  10月29日,中国平安公告了股份回购方案,表示拟酌情及适时回购公开发行的境内、境外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发行总股本的10%。目前,中国平安总股本为182.8亿股,其中A股108.33亿股,H股为74.48亿股,总市值达到1.15万亿元。按此计算,如果中国平安用足计划的总股本10%的股份回购额度,按目前的股价,它需要动用资金超过1000亿元。

  这份千亿回购计划因此成为目前大量出台的股份回购案中最庞大的一个方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公司法》修改,扩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允准范围后,短短几天时间,已经有数百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份回购的计划。A股市场正迎来最大一波回购潮。此次修法,对于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允准范围,增加了两个条款,一是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发行的债券转换成股份,二是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由于目前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基本没有,因此这几天出现的回购,几乎都是为了满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的需要。中国平安在其对外发布的公告中就表示,此次回购股份是为保持本公司经营、发展及股价的稳定,保障、保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促进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近期,随着A股市场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股价超跌,严重损害了公司形象,在股权早已全流通的背景下,这种超跌不仅对中小股东会造成实际的财富损失,对于大股东的利益也会带来实际的损失。因此,上市公司以维护股价为理由回购本公司股份,不仅显示出公司自有资金充沛的经济实力,有利于在市场上修复公司形象,吸引更多投资者入市持有公司股份,从而抬高本公司股价,使公司中小股东得益,实际上也是有利于大股东自己的利益的。

  但是,正因为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牵涉到大股东自身的利益,因此必须注意遏制大股东在利益冲动之下,利用股份回购来扩张自我利益,损害到中小股东的利益。目前,A股大盘仍在低位徘徊,监管尺度有所放宽,但如果对此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很可能只是满足了目前的短期需求,但会给将来的股份管理带来问题。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上市公司为维稳股价而购进股份,在目的达到后,对这部分数量庞大的股份如何处理?如果上市公司将这部分股份再行抛售,就会产生盈利,这就形成了上市公司对本公司股份自我炒作,但这仍然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公司法》第142条第一句话是:“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这个总的原则并未在此次修法中取消,这说明总的来说,收购本公司股份是不提倡的,只是为了某些特殊情况而开了几个口子,而且严格控制在总股本的10%。按照此次修法后的法律要求,这部分股份必须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但是,目前很多公司提出了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却并未表明未来对购进股份的处理打算,这是一个很大的隐患。

  中国平安以及其他众多准备回购股份的公司,就目前来说还仅仅是提出了一个方案,这个方案还需要经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能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也不是一次性就把10%股份购足,而是要根据市场情况,包括自有资金的储备状况随时进行调整,会跨越一定的时间长度。如果上市公司在作出回购决议时不事先承诺所回购股份的处理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就很可能一边买进一边卖出,从而形成对本公司股价的操纵,如果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有所迟滞,就会对中小投资者的实际利益造成很大伤害。

  因此,在《公司法》作出修改,将上市公司为维护股价而回购本公司股份作为允准内容后,相关的监管制度要及时跟上,防止市场出现无序失范。总的来说,监管部门应当倾向于倡导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注销,而不能让它再回到市场。注销股份,可以减少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从而提高每股收益,这是回馈中小股东的一种最有效的途径,对于维护公司股价将起到长期的利好作用。A股市场上有不少上市公司在前几年过度追求股本扩张,导致尾大不掉,公司利润也严重稀释,如果有更多上市公司能够通过回购缩小总股本规模,等于是对长期以来A股市场的高速扩容进行了修正,利在当前,功在长远。

  财经评论人 周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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