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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一父亲杀害两女儿受审 当庭求速判

公诉机关指控其将两个女儿骗至山顶后杀害,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该案将择日宣判

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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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彤 王露晓)据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10月30日上午,柳州男子韦乐杀害两个亲生女儿案,在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韦乐当庭表示,“不管怎么判我都能接受,只是要求越快越好。”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7年以来,被告人韦乐因其性格问题,把夫妻关系紧张及手头拮据、被催债等因素归咎于家庭,逐渐产生了杀害其两个亲生女儿的想法。2018年6月3日14时许,被告人韦乐以游玩为由,将两被害人韦诗某(殁年6岁)、韦慧某(殁年4岁)骗至其居住地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里高东街的后山独山寨山顶。在废弃石屋内,韦乐利用两被害人躺在其腿上休息之机,用双手分别扼住二人颈部致其死亡,然后将尸体移至石屋西北侧崖边藏匿。次日凌晨5时许,又再次将尸体转移至崖下更隐蔽的石缝中。之后,韦乐编造谎言欺骗四处搜寻被害人的亲属和村民等。

  韦乐在归案后供述称,事发当日下午,他坐在有石凳的平台上吃东西,女儿在一边吃瓜子喝饮料,待了一个半小时,左腿躺着小女儿,右腿躺着大女儿,他们都出汗了,“我用手抚她们的头和脸,下决心杀掉她们,我直接掐她们的脖子,大概8分钟左右,直到确认断气才松手,把尸体藏好后,还在旁边栽了一些树枝把她们的头遮起来,下山途中还碰到妻子,大姐和大姐夫。”

  在庭审中,公诉人要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韦乐死刑立即执行,辩护人要求判处被告人韦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韦乐则称“不管怎么判我都能接受,只是要求越快越好。”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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