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发展不可逆,必须以发展的思维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互联网是开放的思维带来的新生产力,必须以开放的思维解决开放中的新问题;管理者、服务者抑或从业者都应当因势而谋、顺势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赵志刚
现阶段我国有关个人信息治理的法律规范在技术要素、组织管理和在线内容三个层次做出了系统性制度设计,既反映了立法者对于个人信息流转治理整体框架的深刻认识与特殊路径选择,也为开展个人信息相关风险防控提示了核心要素。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吴沈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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