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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有关同性恋的观念革新方面,图像走在了文字的前面。那些同性题材的电影有着太多的观众,例如《春光乍泄》《卡罗尔》以及最近的《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等,在电影获得好评之后,小说原著才出现在国内的图书市场上。的确,图像在传播上有许多优势,它速度更快,更容易控制感情节奏。2016年,韩国导演改编的电影《小姐》上映,随后,原著作者萨拉·沃特斯也走进了中国读者的视野。
而在文字世界中,虽然同性文学依然属于小众,但还是在国内得到了不少出版社的支持。同性题材的文艺作品已经获得了越来越多国内读者的理解,尽管有些人还是带着恐惧和反感的态度,但文艺作品告诉我们,除了“赞同”和“反对”外,宽容是一种更重要的态度,这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真正属于现代社会的标准。尤其考虑到LGBT群体的运动历史并不长,直到1981年,挪威才成为全球第一个通过法律禁止对同性恋歧视的国家,到2015年,全球也不过有21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人类社会进一步开放的空间还很大。
然而,也许是人们厌倦了LGBT运动聒噪的声音,很多人将支持同性恋视为强加的政治正确,在《月光男孩》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后,关于政治正确的讨论更加激烈。而在亚洲,同性恋的生存状况一直很不理想。目前还没有亚洲国家或地区通过同性婚姻合法法案(中国台湾通过的法案也要等到明年才正式实行)。世界范围内反对同性恋的浪潮也逐渐增多,人们担心这种导向会影响下一代的自然性取向,也担心艾滋病等问题。这些问题值得讨论,但它在今天,却与一种世界性的保守主义与针对少数群体的歧视回潮联系在一起。
对于现代社会的这种奇怪状态,历史和社会学家需要给出解释,而文艺作品的创作者们——尤其是同性题材的创作者——需要化解这种敌对,用自己的作品展示同性恋者真实的情感状况,并让更多人抵达宽容。当然,最理想的状态永远是没有界限,是让我们把所有标签都撕掉,我们不会说某部小说是“同性恋小说”而视之为“爱情小说”——但就目前而言,我们距离这种理想还相当遥远。因此,萨拉·沃特斯在采访中谈到,她会非常乐意被别人称为“女同作家”。在一个人们依旧对同性恋群体充满歧视和压迫的世界上,有时,借助标签去发声是必要的。
“我乐意被称作‘女同性恋作家’”
新京报:你会如何定义“同性作品”,是必须要由同性恋作家创作呢,还是只要反映同性生活就可以?
沃特斯:我很乐意被称作一个“女同性恋作家”,几乎我的所有作品都清晰地描绘了女同性恋的性格和女同话题。但是,关于如何定义“同性文学”,谁又有权利去给它下这个定义。
我知道有些同性恋作家会讨厌别人称呼他们为“同性作家”,他们不想让自己的作品被贴上标签,那么,我们是不是就不应该把他们的作品视为“同性小说”了呢?还有一些书,读起来和同性恋没有任何关系,然而,我们发现这个作者的个人经历和同性恋有点关系,突然间这本书就有了某些同性恋方面的阐释。(我想想,这方面的例子有达芙妮·杜穆里埃的《蝴蝶梦》和《浮生梦》)然后,就像你所说的,有些描写同性恋的书籍其实是由异性恋作家完成的——它们算是“同性书籍”吗?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话题,但它是个好事情。标签可以阐释一些事情,但也会形成限制;它们可以告诉我们很多,同时,也可以只让我们看到故事的一部分。
新京报:在你看来,一部优秀的同性题材作品应该是什么样的?以及什么样的同性题材创作又会是糟糕的?能否举几个例子。
沃特斯:我认为一部优秀的同性小说所具备的品质应该和其他好小说的品质是相同的:例如要有才华,有艺术感,能产生共情。在处理同性恋角色时要避免刻板印象,一个很优秀的例子就是艾莉森·贝克德尔,在她创作的每一部图像小说里,都充满了复杂又真实可信的女同性恋角色。一本糟糕的同性恋小说就会适得其反,它会充斥着关于同性和同性生活的陈腔滥调。
“多数女同性恋关系被自动屏蔽了”
新京报:能否给我们讲一下维多利亚时期同性恋们的真实处境?
沃特斯:对男同性恋来说,那是一个危险的时期。男人之间的性行为会被视为“恶心的猥亵”,会被当作刑事犯罪。正如王尔德等人的遭遇所揭示的那样,他们将会受到残酷的惩罚。然而,王尔德的遭遇也证明了一点——当时的英国,尤其是伦敦,有着丰富的男同性恋亚文化,有着自己的时尚、行为准则、集会场所,还有自己的文学和艺术。我认为对女同性恋来说,她们也同样会遭遇这些事情,但如果从更细微的角度去考察的话,英国女同性恋的历史非常难以确定,因为从来没有一个女同性恋者因为性行为而被定罪——因此,也就没有留下任何实质性的审判与逮捕记录。而且在过去,女性们一起生活、同居、同床共枕、有亲昵的身体接触都是很普遍的事情,所以,我认为大多数女同性恋的关系都被“自动屏蔽”了。
新京报:除了性别,同性恋的遭遇会在阶级上有所差异吗?比如说,上层社会的同性恋更容易逃脱惩罚之类。
沃特斯:在阶层上肯定会体现出差异,但我并不确定这是否与逃脱惩罚有关——准确来说,这对女性而言是个可以好好利用的优势,她们有机会从男性生活中独立出来。那些非常富有的女性,她们能搬到巴黎去过着奢华的女同生活。对工薪阶层的女性来说,想以情侣的身份同居就非常困难,例如,她们其中的一个人将不得不以男性的身份生活,以此来“合法化”她们的关系并赚取更可观的金钱。的确,这个阶级因素一直吸引着我。
“不希望读者因为我是女同作家而给予作品特殊待遇”
新京报:这种情况是从什么时候稍有好转的?你认为目前在英国及世界范围内,同性恋运动所面临的最大困境又是什么呢?
沃特斯:在英国,这种情况在20世纪缓缓转变,然后在过去的20年里,情况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如今,对同性恋者来说,就法律保护和主流关注度而言,英国已经成为了最理想的国家之一。然而,恐同症依然存在,目前,随着英国保守主义和民粹主义的兴起,像我这样的同性恋者就会意识到,我们很容易和其他的受辱的少数群体一起成为仇恨的靶子,比如移民和要求福利的人。在世界范围内,事情就更加不同寻常。当很多国家——例如英国——已经接受了LGBT权益的时候,有些国家却让LGBT人群越来越难以安全并有尊严地活下去。在谈及如何支持世界范围内的LGBT运动时,我认为,这是当前最大的问题。
新京报:你觉得这个可以通过法律和制度来改善吗?
沃特斯:当然不能。你不能指望通过法律来消除人们对同性恋的歧视与恐惧,但是,通过法律,你可以做大量的工作来支持和保护同性群体,这也是为什么一项法律的改变如此值得人们为之奋斗的原因。
新京报:有些时候人们就会觉得支持同性恋只是一种“政治正确”,尤其是一些作品涉及女权和同性的时候,人们就很难提出批评。而且在中国,也会有很多人说“同性恋有表达自己的权利,但我也有表达自己厌恶同性恋的权利”。
沃特斯:我认为,就艺术作品而言,如果你觉得它是一个失败的作品,无论它涉及的主题是什么,提出批评都是很好也很有必要的一件事。如果我的读者因为担心批评我的作品而导致“政治不正确”,因为我是个女同作家从而给我的作品以特殊待遇,那么我会相当反感。我希望他们能够诚恳地指出我的作品中有哪些艺术缺陷。但是,如果有人是因为厌恶同性恋和同性题材而批评我的作品,那情况就不一样了。一个不宽容的人将不会是一个幸福的人;一个不宽容的社会也不会是一个健康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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