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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代驾需要监管但不能迷恋

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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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今年是实行“醉驾入刑”的第7年,人们基本形成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共识。与之伴随的是代驾行业蓬勃发展。近日有媒体走访发现,代驾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其行业本身却管理无序,乱象频出:从平台叫代驾,代驾却私下收钱;出交通事故后代驾不承担责任;代驾人员冒名顶替等。

  但凡市场有服务乱象,人们很容易就会想到行政监管的问题,代驾自然也无法幸免。当然,代驾不能缺少监管。比如,什么人可以从事代驾服务,显然不能没有门槛,起码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资质,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等。

  然而,需要监管并不意味着要像出租车行业一样。代驾服务与车辆营运服务有着本质区别,这种临时性的替代服务,雇佣人拥有很强的主导权,包括对代驾者身份的查验、代驾过程交通违法责任等,都有能力通过微观契约来实现自洽。

  反观一些代驾乱象,相当部分是消费者放弃了权益的自我保护,如代驾人员冒名顶替趁消费者酒醉盗窃,是消费者没有注意查验代驾人员身份给了他们趁乱而入的机会。至于代驾服务价格,消费者有充分的议价权利,诸如临时加价、索要小费等,消费者有拒绝的充分权利,并可以用服务费用支付进行制约。

  可见,规范代驾需要监管但不能迷恋,当下真正缺失的其实是服务清晰的规则,即代驾服务基本的共识。对此,消费者应当发挥好服务中选择的主动权。一方面,拒绝代替或者不明示身份与资质信息者的服务,守护自身安全底线;另一方面,用好服务议价的权利,把更多的价格纠纷防患于服务之前。同时,针对酒后请代驾的特殊性,消费者自身也应当提前安排,保证有“清醒人”帮忙打点,请代驾不能简单图便利。

  至于监管,一方面从消费公平的角度,提出代驾服务各方应有的权益和规范服务的倡议,推动行业服务规则构建;另一方面可以给予必要有限的行政干预,如建立代驾服务资质备案制度,向消费者提供代驾服务必要的资质信用服务,如驾驶证信息、交通违法记录等等,通过消费者的透明选择,引导以良驱劣。

  □木须虫(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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