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打传办”与公安、市场监管启动联动排查机制,两处“中绿传销”窝点被查,正追查传销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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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底‘中绿传销’:投2900赚130万的骗局”追踪
昨日,新京报刊发了记者对秦皇岛市“中绿传销”组织进行的卧底报道,曝光了该组织在举报事件后,以投2900元赚130万的噱头,改头换面继续拉人传销的内幕。新京报记者昨日从秦皇岛市打传办获悉,当地警方已介入此案调查,报道中提及的两个传销窝点已被查处,目前正追查涉案的传销组织头目。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当地打传办已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启动联动机制,将对全市范围内的传销组织进行入户排查。
传销组织在炫富宴后被举报
10月23日至26日,新京报记者在秦皇岛卧底“中绿传销”组织发现,“中绿传销”组织在秦皇岛当地多个部门的打击之下,两度先后“改名换姓”为“中国商务商会”、“中国分享经济”,变换居住地点,开办炫富宴席,隐蔽运作拉人头骗局。
11月6日,举报人张凤兰和宋华芳等人,将上述传销组织的行为向秦皇岛市打传办和当地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当天中午12时许,秦皇岛海港区燕园派出所对海怡学府内的传销窝点进行查处,该小区12栋1单元23层和2单元30层两个传销窝点被查处。其中,以王建华为首的6名传销组织人员当场被查处。当地市场监管局对其中两名年纪大的人员进行了教育,其余四名传销人员被带往辖区派出所处置。
海港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海港派出所查处位于东华北里小区的一个传销窝点。查处涉传人员3人,解救一人。
秦皇岛市打传办工作人员张国生向新京报记者介绍,近几年来,秦皇岛多次出动执法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传销组织进行摸排调查,“仅在2018年上半年,就已经成功打掉多个传销窝点”。
对于“中绿传销”组织,张国生介绍,其在秦皇岛已经成为“臭名昭著”的组织。一些传销窝点被端后,人员分散,继续改变地点从事拉人头骗局,行为也变得越加隐蔽,“打传办已经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启动联动机制,对全市范围内的传销组织进行入户排查。”
传销“圣地”曾发声明打击传销
在记者卧底行动中,发现涉案传销组织将秦皇岛当地的圆梦园公园、火车站、科普园等地当做“圣地”,以曲解建筑含义,盗取名义进行传销洗脑宣传。
11月19日,新京报记者通过查询“圆梦园”微信公众号得知,从2015年开始,圆梦园曾多次在公园内外张贴反传公告,提醒来往游客,认清传销。
新京报从圆梦园的主办单位“秦皇岛市北戴河筑梦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了解到,一些传销组织别有用心,盗取圆梦园名义,曲解园区宗旨,滥用景点图片,误导游客视听,侵犯知识产权,造谣生事,恶意中伤,败坏园区声誉,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圆梦园内各种建筑、雕塑、景观、展馆的设计构想、蕴含意义、表达宗旨及注释说明等均以园方对外正式宣传资料为准,任何曲解、抹黑、诋毁、诬陷都属于故意伤害行为,园方均保留用法律手段追责的权利。
秦皇岛市打传办工作人员张国生介绍,在其查处的多个传销组织中,基本上会曲解圆梦园、科普园、人民广场、火车站的建筑编写成传销组织的洗脑话术。“为了能更有效地打击传销,圆梦园在半年前已关闭,”张国生说,在上述区域内,“打传办和公安人员都会进行巡查,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常态化工作中。”
■ 追访
打传办:正对传销头目进行侦查
“中绿传销”组织在秦皇岛的活动,并非完全脱离打传办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视线。
秦皇岛打传办工作人员张国生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传销组织里说的几十万人在秦皇岛从事传销一事是子虚乌有,“传销组织用这种数据来骗新人,是一种夸大,给人营造出气氛来。”
据张国生介绍,在新京报记者卧底出来后,举报人张凤兰和宋华芳等人曾前往打传办对以于光明、王建华等人为首的传销组织进行举报。得到举报后,秦皇岛市打传办对所举报的传销窝点进行查处,在现场抓获王建华、王建民等多名传销人员,对传销头目于光明等人继续侦查。
秦皇岛打击传销已经成常态化。张国生表示,查处传销窝点后,会将涉传人员的信息录入信息系统,“还会找到房主,追查出租房的违法所得,避免传销人员再次租用房屋进行传销活动”。对于被查处的传销人员,张国生表示,除了传销头目,其余的低级别或者是新人都是采取批评教育、记录信息和遣返回家的措施。
据两位举报人称,她们已将相关举报材料递交给秦皇岛警方。
律师:可从诈骗方面去推动打传工作
秦皇岛市打传办工作人员张国生介绍,本次查处的“中绿传销”组织属于“虚拟传销”,“是一个没有任何产品的拉人头传销模式。”与以前的有产品作为幌子的传销组织不同,这种虚拟传销模式找不到后台,不好固定证据,查处起来有困难,特别是对于一些传销组织头目的查处。
张国生介绍,对于传销组织头目的查处有一个条件,“需要头目是3层以上领导,下线人数至少达到30人。”然而,在这种条件下,很多传销人员都形成口径,不承认自己是头目的下线,很难固定证据,张国生说。
张国生介绍,为了突破查处头目的这个难点,多个相关监管部门曾召开会议,想要从诈骗方面去推动打传工作。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游开贵表示,传销组织在拉人头时往往采用欺骗的手段邀约新人进入,在主观意图上属于欺骗行为。传销组织的头目或者是高层获利,并且利用国家政策、领导人讲话、搞大开发等形式来骗人,目的就是用虚构的东西来让进来的人交钱,“这是符合诈骗行为的,并且损害社会秩序”。
(文中除张国生外,均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 游天燚 实习生 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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