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一法官遇刺,南川监狱狱警刘彦见义勇为遇害;犯罪嫌疑人有前科,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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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中午,重庆南川一法官在路上被蹲守的刑满释放人员曾某持刀刺伤。南川监狱狱警刘彦路过见义勇为被刺伤,经抢救无效牺牲。昨日,刘彦遗体被护送回家。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派员专程看望慰问了刘彦同志家属。
牺牲狱警的妻子刚怀孕数月
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曾某有吸毒史,曾两次入狱,今年11月11日释放。受伤法官田晓曾主审过曾某案件。
重庆检方昨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刘彦生于1988年5月30日,重庆璧山人,南川监狱二级警司。
昨日,南川监狱狱警刘彦遗体被护送回家。现场视频显示,警车在前面开道,随后跟着一辆黑色车辆,车体标明“英雄刘彦回家”字样,沿街站满前来送别的市民,手里举着白纸,上面写着“一路走好”,随后众人齐声大喊“刘彦英雄,一路走好”。
刘彦一朋友告诉新京报记者,刘彦妻子刚怀孕数月,家人心情悲痛,“哭得快昏厥了。”该朋友说,刘彦性格开朗,喜欢见义勇为,朋友有事也会积极帮助。
最高法、司法部派员慰问
据中国长安网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派员专程看望慰问了见义勇为的监狱民警刘彦同志家属,代表全国法院干警表达对刘彦同志的崇高敬意和深切哀思。
据司法部消息,司法部派员来到重庆市南川监狱,沉痛悼念见义勇为不幸牺牲的监狱民警刘彦,并看望慰问家属。
中国长安网发布的消息称,面对持刀歹徒,刘彦同志将个人安全置之度外,用生命践行入警誓言,保护身处险境的法官和其他群众,以实际行动展示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政法战线的骄傲和楷模。
司法部在官方微信号上发布消息称,刘彦见义勇为的英雄行为,树立了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我们要向英雄学习,弘扬正气,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努力拼搏,不断开创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
■ 追访
嫌疑人曾两次入狱
11月22日晚,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据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曾某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公诉,法院受理后,由田晓担任审判长。
2017年8月15日,南川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曾川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2018年11月11日刑满释放。
据前案判决书载明,犯罪嫌疑人曾某,2002年11月21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3年1月21日因犯抢劫罪(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原判有期徒刑八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2013年12月27日刑满释放。
新京报记者 张彤 吴荣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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