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附加资本要求和杠杆率要求;业内认为,金控公司或受影响
新京报讯 (记者侯润芳)11月27日,新京报记者获悉,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指出,“一行两会”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附加资本要求和杠杆率要求。此外,《意见》要求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建立特别处置机制。
一行两会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立规
从内容看,《意见》主要解决了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确认谁监管,进一步理清职责范围,为政策有效落地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进一步明确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的定义、评估和识别的流程方法。三是明确监管要求。
国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大约主要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发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
“按照此次定义范围可以预想,此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名单将会比之前预计的大大扩充。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证券、保险、基金类金融机构中规模较大、影响范围较广的都有可能纳入该名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协创中心研究员李虹含认为,金融控股公司作为特殊类别的金融机构极有可能也会受到此次《意见》的重要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持有类似的看法,他特别指出,“像浙江蚂蚁金服此类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如经国务院金融委认定,也可能纳入名单,实施特别监管。”
《意见》指出,央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附加资本要求和杠杆率要求,报金融委审议通过后施行。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央行还可会同相关部门视情对高得分组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其他附加监管要求。
《意见》还要求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建立特别处置机制。央行相关负责人称,建立这一特别处置机制,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是妥善解决“大而不能倒”问题的关键。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武雯表示,“本次《意见》属于宏观政策框架,预计未来更多监管要求和细节将进一步明确落地。”
业内:中国仍面临着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任务
在业内看来,《意见》出台的根源在于现有的监管模式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的发展。
“现在‘一行两会’的监管模式在某些时候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整个市场的发展了。主要原因是这种分业监管监管得比较细,但像中信集团、平安集团、蚂蚁金服这样大型金融机构横跨多个行业,需要综合监管。”一不愿具名的金融业内人士表示。
上述人士表示,《意见》以及未来更细化的政策的出台能够真正规避系统性金融风险。“因为当前的分业监管并不能完全地防范金融风险,只有通过综合的监管模式才能将风险消弭于无形。”
李虹含持有类似的观点。在他看来,系统性风险一般很隐匿、较难察觉和评估,当系统性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则会急速暴露,迅速变为系统性危机,且极具传染性和破坏力,中国仍面临着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任务。“此次《意见》的印发将加强部门协调,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提升金融支持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董希淼认为,《意见》明确了央行负责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此前已经明确,原银监会、保监会审慎监管等职责划归中国人民银行。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助于实现监管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适度分离,保持我国监管政策的一致性,减少同一领域重复监管或多头监管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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