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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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8年12月06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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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施工,就该考虑是否扰民

  日前,我在丰台区樊羊路某施工现场大门外发现,一块《告示牌》上写:尊敬的某项目周边各位居民:“为了及时收集、听取居民意见,持续改进我方的现场管理……设立了接待室,负责解答居民的咨询、接待投诉等”,并公示了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由于该项目位于居民居住密集区,为了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他们根据有关要求,提前做了一些防范工作。比如,规定了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的早6时至21:30,除此之外的时间不允许作业,遇有特殊情况要提前张贴告民公示……

  其实,因施工产生噪音污染,造成居民不满意甚至上访的情况不在少数。如果施工企业都能像该施工单位这样,就能有效促进施工企业和当地居民的和谐相处。

  □纪凤利(市民)

  长成的植物

  还是要善用

  因为京开高速路面拓宽,近几日大兴兆丰桥东北角,原本茂密的小树林被伐了不少。也不知道路东侧会再怎么“打扮”,但这些原本长得好好的树木就这样被伐掉,有的甚至是用挖掘机连根拔起,看着着实觉得有些可惜。

  为了让路两侧更加美丽,适当淘汰一些不好的植物种类也是可以的理解的,但这片小林地里还有些常绿植物,其实完全可以移栽到其他地方。而在京开高速另一侧,就在前两月还为了种上树木从外地采购了一些树苗,这些树苗与这些伐掉的常绿植物大小无异。

  京开高速的拓宽工作只剩下兆丰桥至大兴桥段了,但这一段路两侧,尤其是东侧还有不少小树林,有些树甚至已经有十多米高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好好善待这些树木,即便拓宽路面,原本种植的树木也是可以移栽或者可以有更好的利用手段,而非只是伐掉。有意思的是,在京开路与天祁路交界的地方原本还立了块牌子,上写“保护林地人人有责,珍惜资源代代受益”。看来有关人员还需要深入理解这块牌子的意思。

  □李晨林(市民)

  跑41趟改不回

  原名,哪门子作风

  据媒体报道,2007年8月,江西萍乡湘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发放林地确权登记证时,将该区居民陈学治三兄弟的名字误登。2016年5月,陈学治发现错误后,41次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更正。该中心接到问题反映后,主任肖宇对此既没有及时答复也没有想办法解决。2018年7月,肖宇等人受到相应处分。

  两年时间,41趟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更改林地确权登记证,一直没有结果,有关部门的解释是“林权类数据整合工作没有结束”。然而,在纪委监委介入后,却真的能“马上就办”,很快就办好了证件。

  虽然是一件小事,可这一件小事却让民众陷入举步维艰的艰难处境。这样的教条主义与官僚作风,在全国上下加大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语境下依然发生,有关部门应该引起重视。作为政府部门,为民服务无止境,这个要求说高也不高,只不过是让每一次民众前来办理的事情顺顺当当办好即可。哪来那么多歪门邪道,障碍、理由呢?

  □张东阳(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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