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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脚医生开黑诊所 医死病人获刑

无医生执业资格,给老太看病输液时致对方死亡;构成非法行医罪,获刑两年九个月

2018年12月09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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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左燕燕)因头部靠近耳侧的位置长有很多小水泡,老人被家属带往北京丰台一处诊所内就医,输液过程中老人死亡,鉴定系过敏引起心肌损害、肺出血致多脏器淤血水肿死亡。记者昨日获悉,诊所负责人姚泰(化名)因不具备医生执业资格,对老人进行医疗活动,被法院认定非法行医罪,终审获刑两年九个月。

  输液中老人突然说“天黑了”

  48岁的河南人姚泰,在北京丰台方庄桥附近开了一家诊所,但他并没有医生执业资格。2017年5月20日21时许,谢老太被带往姚泰的诊所内就医,后在输液过程中死亡。

  据死者儿媳妇陈某在证言中陈述,老人的左侧头部靠近耳朵的部位长了很多“小颗颗”(疙瘩)还流黄水,家人带往姚泰所在诊所,当时姚泰说是疱疹,并给老人测体温。后开药并进行调配,给老人输液。

  “大约20分钟后,老人突然说天黑了,感觉情况不对赶紧抱着她,姚医生立即把输液针拔掉急救。”据死者家属描述,救护车赶到时,老人已经没有了呼吸。

  事发后,死者家属同姚泰私下签署协议,由姚泰赔偿3万元,家属同意老人属于正常死亡。商讨中被120救护人员听见并报警,姚泰正准备拿钱时,被民警控制,带往派出所接受调查。

  之所以选择私下和解,死者儿子何某在证言中表示,“当时我母亲死亡后好多人看热闹,说报警后可能还要对老人开膛破肚,我想让我母亲赶紧入土为安,就跟医生商量,对方赔偿我们家属3万元。”此后,家属和姚泰在警方的笔录中,起初都做了虚假陈述,称老人输液的药品是家属自己购买的。

  鉴定老人死亡系过敏引发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谢老太系过敏引起心肌损害、肺出血致多脏器淤血水肿死亡。

  据姚泰供述,事发当时,他给老人检查发现很像疱疹,于是准备了100毫升盐水,并往盐水里面打进三支林可霉素(0.6克一支)、一支地塞米松(2毫克)。后在老人的左手背插针输液。输完之后表现正常,然后他又用100毫升糖水加三支利巴韦林,继续输液,“输了三分之一左右,她就不行了。”

  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的工作人员王某,是给谢老太进行鉴定的人员,他在证言中表示,林可霉素、地塞米松、利巴韦林这三种药物都有过敏反应的案例,过敏后常见脏器淤血水肿,严重的致人呼吸功能衰竭。

  2018年8月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认为,姚泰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对被害人谢某进行医疗活动,导致谢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庭审中,姚泰辩护人提出,结合全案证据,无法证实姚泰的行为直接造成谢某死亡,或系导致谢某死亡的主要原因;同时,姚泰虽没有医师资格,但曾于河南固始县卫校学习西医知识,具备一定的医疗技能,其主观恶性以及对法益的侵害性均明显较小。

  9月30日,丰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姚泰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因不服一审判决,姚泰提起上诉。11月28日,北京二中院作出终审宣判,采纳了姚泰所提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改判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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