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已为当事人更新户籍信息并开具户籍证明;律师称可提起行政赔偿
新京报讯 (记者李一凡)家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刘峰(化名)常年在家务农,让他没想到的是,去当地农保局补交养老保险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你已死亡12年”。
12月9日下午,汤原县公安局香兰镇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此事,并表示,2006年有同名的人去世,“户籍注销时弄错了”,目前事件已进入相关程序,已为刘峰更新了户籍信息,并已为他开具了户籍证明。
补交养老保险被告知“已死亡”
刘峰是佳木斯市汤原县香兰镇新建村的一名农民。12月6日下午,他到汤原县行政服务中心补交养老保险,却被告知无法办理,原因是他“已经死亡12年了”,户籍等信息均已被注销,状态为“死亡”。
刘峰当时非常惊讶,“我活生生一个人站在这里,为什么说我死了呢”。工作人员告诉他,自己也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建议他回到辖区派出所核实清楚。
于是,刘峰来到汤原县公安局香兰镇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户籍被误注销了”,刘峰说,工作人员告知他, 不要担心,误注销也可以补进来,补进来的信息,跟正常户口没有区别。
辖区派出所:已为其更新户籍信息
12月9日,汤原县公安局香兰镇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日前该所的确收到了刘峰反馈的意见信息,不过现在事情已经解决了。2006年,在该派出所管辖区内也有一位名叫“刘峰”的村民,因病去世后户籍进行了注销,“可能当时销户时弄错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2006年当地很多户籍信息还没有进行联网,户籍注销搞错这种事发生几率非常小,此前并没有发生过类似情况。
9日下午,刘峰告诉新京报记者,8日下午派出所民警即去他家里进行了道歉,并告诉他事情正在解决。
汤原县公安局香兰镇派出所回复新京报记者称,目前此事已经进入相关程序,“现在刘峰的户籍信息完全是正常状态,派出所也给刘峰开了户籍证明”。
汤原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保局方面表示,因为此前未遇到过这种情况,已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此情况,刘峰更换户籍信息后,“就可以按照正常流程,补交自己的养老保险”。
律师: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赔偿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对此表示,户口管理部门是公安派出所,户口的注销需履行一定的程序,如确实注销,可要求派出所恢复户口。此外,由于注销户口再恢复手续较多,需要经过级级录入批复。
“按照户籍注销的一般流程来说,户籍注销,也是需要出示死亡证明等材料的。”丁金坤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于派出所的错误注销,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要求赔偿损失,承办民警因过失行为,造成错误,要被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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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死亡” 民警被约谈
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7月,怀远县万福镇陈安村,一位58岁的村民陈东友,在去怀远县公安局万福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簿时,竟被民警告知,他在2012年就已经“死亡”了。
从万福派出所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上看到,陈安村共有三个叫陈东友的村民,目前都是死亡状态,但实际上,58岁的陈东友还健在。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怀远县公安局万福派出所第一次在户籍注销上出现错误。今年9月1日,怀远县万福镇90岁的陈奶奶被错误注销户籍的事情。
事情发生后,怀远县万福镇纪委介入调查。怀远县公安局11月20日通报称,由于该局万福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赵斐,在工作中未能严格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办事,结果导致两位老人的户籍被错误注销,目前,涉事民警已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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