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2:社论·来信
上一篇  下一篇

来信

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分享:

  开车门要小心

  27日晚下班时分,我所在小区门口发生交通事故:小区的裴大爷接放学的孙子回来,到了小区门口时正要下车,一个小伙骑着电动车经过这里,一下子就撞到了车门上,连车带人一块摔倒在地。所幸其车速不快,加上冬天穿得厚实,没造成太大的伤害。

  我之前骑单车,也曾差点撞上突然打开的车门,当时也是吓出一身冷汗。依我看,开车门看似简单,但也得多留点心。在此奉上若干建议:驾驶员停车时,不妨尽量紧靠道路右侧,距离路牙20-30cm为好。在停车后,宜先看看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可以先将车门开拳头大小缝,观察车门后侧有没有来车,确认安全后再开门。

  骑单车或电动车者也宜多点安全意识,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防范车辆突然开门撞个正着。 □杨龙(市民)

  对“老赖”限驾,支持!

  一面自称无能力偿还债务,一面却将轿车过户到他人名下后照常驾车出行……据法制日报报道,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人民法院近日对“老赖”发出全国首张限驾令。据了解,限驾令已在丽水全市推广。

  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住高档酒店……眼下,针对“老赖”的限制举措越来越多。云和县发出限驾令,是对“老赖”进行加码打击。这合乎情理,驾驶小型汽车,如果不是为了谋生,也算是高消费,车辆自身成本加上包括汽车保养、维修、油费、保险在内的养车费用等不低。

  当地对“老赖”限驾,还颇为讲究,如给因生活或经营必须驾驶小型汽车的“老赖”留了通融空间;如开发出了限驾令App、与交警开展协作执法等。这些指向让“老赖”真正寸步难行的举措,合乎情理,也值得借鉴。 □戴先任(职员)

  谎称意外险是工伤险,太坑

  据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辽宁各市劳动监察部门多次接到用人单位谎称“意外险”就是“工伤险”,致使农民工享受不平等工伤待遇的投诉。沈阳市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透露,用“意外险”代替“工伤险”的做法,建筑、采煤行业用人单位占六成以上。

  为本单位职工或雇工缴工伤险,是企业法定义务,既不能变通执行也不能商量着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及理由,都不得免除应尽的责任。否则,一经发现,不仅要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还会被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甚至面临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有些企业在工伤险上打歪主意,损害的既是劳动者权益,也是自身信用。劳动者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只能拿到意外伤害赔偿,而难以享受正常工伤待遇;企业虽然少缴了点费用,但可能遭到处罚,一旦发生纠纷或许还得赔付全部工伤待遇,何苦呢? □武西奇(职员)

  评论投稿信箱:shepingbj@vip.sina.com shepingbj@vip.163.com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