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市人代会收到建议380多条;非遗“进社区、进校园”将有法律支持,体验非遗产品服务或可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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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今天上午将闭幕,会议将表决《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作为非遗保护的地方性法规,非遗条例的出台对于保护一些濒临失传的传统技艺意义甚大,非遗进校园、进社区,也有了法律支持。
从去年7月,非遗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后,数易其稿。在此次人代会提交审议后,又收到建议380多条。记者跟踪报道,记录了法规出台的前前后后。
全市非遗超万项 不少濒临失传
“世上生意甚多,唯独说书难习,紧鼓慢板非容易,千言万语需记。一要声音嘹亮,二要顿挫迟急,装文装武我自己,好似一台大戏。”
这段词说的是学习北京琴书的不易。如今,不仅知道这几句话的人已经寥寥,甚至听过北京琴书的人也为数不多。
刘砚生是西城区级非遗项目北京琴书传承人,这几句话正是出自他的口。早年,他拜在北京琴书名家关学曾和琴师吴长宝名下,打琴学了三年,演唱学了三年。“对于琴书,学十年能到台上演出就不容易了,琴书艺人是要‘平地抠饼’的,要让大家愿意掏钱给你。”
14岁就给电台录节目的他,现在会去一些“饭事”演出(在饭店茶楼的舞台演出)。“以前我从不去‘饭事’,掉身份,现在觉得我再不去唱,大家更没处听了。”刘砚生说。
刘砚生的积极演出,让北京琴书的传承和保护显得不那么紧迫。但相当一批非遗项目,已经处于濒危状态。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在非遗项目总量占全市三分之一的西城区,传承人平均年龄65岁左右。由于部分传承人年事已高,有的已去世,传承能力较弱的非遗项目占到了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西城的绢人制作就曾因代表性传承人去世而长时间没有传承人。
北京市具有众多的非遗资源。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统计,目前,全市普查到各类非遗信息12000余项。其中,昆曲、古琴艺术等11项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26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73个,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09个。
传承人面临“没人没钱没销路”
非遗的传承困境很早就得到了北京市部分人大代表的关注。
市人大代表、北方昆曲剧院院长杨凤一曾表示,“非遗”保护在近几年工作成绩显著,但仍然面临严峻挑战,最突出的问题是目前国家级传承人绝大多数年事已高,“非遗”面临人亡技消的困境。
在1月19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巡视员王德林表示,上届市人大常委会将非遗条例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委托高校课题组开展立法调研,2017年经立项论证、起草、三次常委会审议,提交本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记者了解到,即将提交表决的北京市非遗条例草案,突出了北京特色。作为上位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北京的具体体现,北京非遗条例主要解决北京面临的特殊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表示,北京作为首都,社会经济发展快、人口流动快,非遗所依存的土壤更易破坏,受众持续减少。生活成本高,学徒收入低,“没人、没钱、没销路”都是传承人面临的普遍问题。
非遗条例草案建立和完善了代表性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后继人才培养、分类保护等制度和机制,推动代表性项目活态传承。此外,条例草案支持非遗“进社区”“进校园”,拟通过补贴消费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体验非遗产品和服务。
条例立足北京辐射京津冀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巡视员王德林表示,非遗条例草案的亮点很多。
比如,在非遗的调查和保存方面,要求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非遗数据库,并对代表性项目的内容、表现形式、核心技艺和传承实践情况等,进行全面、真实、系统的记录;在非遗传承方面,突出对体现古都文化、京味文化的非遗项目的保护,比如对传统舞蹈、戏剧等表演类项目,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安排演出、提供场租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等。
条例草案的另一大亮点,是立足北京,辐射京津冀。
条例草案明确将推动建立健全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同发展机制,在跨区域调查研究、宣传展示、传承发展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京津冀三地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去年,京津冀三地文化主管部门签署《京津冀非遗曲艺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并成立京津冀非遗曲艺人才培训基地,加强曲艺人才培养。
北京市从2016年起试点实施的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也覆盖京津冀三地,陆续举办了京津冀戏曲传承人群研修班、京津冀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培训班等培训课程。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庞微表示,北京将支持外地非遗项目在京发展,特别是进一步深化京津冀非遗保护协同发展机制。2019年,三省市将在天津共同举办第五届京津冀非遗联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互鉴。
二审稿删去“项目退出机制”
在条例草案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充分调研论证,并多次修改。前后两次征求了700多位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并在市政协开展了立法协商,获得意见建议268条。
在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数量居全市前列的西城区,一些非遗保护实践就被总结提炼,写进了非遗条例草案。
据西城文委主任孙劲松介绍,西城区组织开展的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支持非遗传承展示空间的建立和发展,举办传统节日特色主题文化活动,以及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等内容都在条例草案中有所体现。
对于代表性传承人的退出机制,条例草案提出,代表性传承人不履行义务,经提示无正当理由仍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取消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并责令其退还传承经费补助、项目保护资金。
记者了解到,在2018年初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一审稿中,曾提到“代表性项目的退出机制”。这一内容,在条例草案二审稿中被删除。
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玉芳解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非遗代表性项目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轻易放弃。代表性项目失传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可能是暂时性的,因此应根据不同情况,对不再呈“活态文化”的项目在停止活态保护之后,仍可采取研究、宣传、展示等保护、保存措施,而不应简单地采用退出方式。
在此次大会期间,代表在审议条例草案时,仍提了不少建议,并最终被采纳。
系列政策让非遗“见人见物见生活”
当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正研究制定一系列非遗条例配套政策,健全非遗保护的工作机制。
这些政策包括《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管理办法》等。
庞微透露,系列政策将以“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进一步规范市、区代表性项目的评审程序,明确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义务和退出机制,加强项目保护单位动态管理等。
市人大代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万建中认为,非遗保护不仅是文化主管部门的工作,必须加强各部门联动,才能使条例得到贯彻执行。
据悉,一个由文化和旅游、财政、教育、商务、经信、国资、人社、知识产权等十多个政府部门组成的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将在北京建立。
区级政府也已经行动起来。孙劲松介绍,西城区将加快推进西城天桥文化传承中心非遗剧院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非遗项目在大栅栏、琉璃厂、天桥、什刹海等传统风貌保护区建设一批非遗展示、传习所。
“现在做还来得及,再过十年、二十年,又要错过很多机会。”万建中说,条例草案提出了很多针对性的保障措施,关键在执行和监督。
北京市人大也将适时开展以执法检查为主要形式的监督。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副主任傅雁南表示,按照惯例,市人大一般会在法规实施一年左右开展一次执法检查,主要检查法规所规定的政府职责是否履职到位,配套设施是否如期出台等。
“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将提出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书,然后再对市政府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持续督促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改进工作。”傅雁南说。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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