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职责与定位的不同,市场参与各方只要能做到各司其职,归位尽责,市场自然会呈现一片祥和景象。
自2019年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并就《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市场对科创板的关注进一步升温。日前,证监会召集行业专家、券商、基金公司、创投机构以及科创企业代表共议科创板,意味着科创板离市场越来越近了。
科创板最大的制度创新莫过于试点注册制。根据《实施意见》,科创板企业上市的审核工作由上交所负责,具体包括:受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审核并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审核通过后,由证监会按照制定的程序决定是否同意注册。这意味着,证监会对科创板只负责注册工作,企业上市的审核权下放至交易所,交易所开始履行原先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职能,这既是市场监管的一大进步,也说明证监会与交易所的职能开始各归各位。
长期以来,证监会与交易所的职责不清、界限不明,经常会导致市场监管出现角色错位的现象,这在新股发行方面体现得最为明显。未来的科创板,证监会的主要职责将体现在市场监管上,类似新股发行审核的工作将由交易所全权负责,不需要再经过证监会发审委对上市企业进行审核,作为监管部门的证监会也无需再为上市企业的质量“背书”。
A股市场的参与方包括:以证监会、交易所为代表的监管者,以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中介机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等。出于职责与定位的不同,参与各方只要能做到各司其职,归位尽责,市场自然会呈现一片祥和景象。
可惜的是,事实并非如此。例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但现实是许多独董成了“花瓶”,不仅不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甚至与大股东利益捆绑。这样的独董,明显是角色错位,无法担当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任。再如,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理应做到“勤勉尽责”,但近年来A股市场造假上市案例频出不穷,说明部分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距离“勤勉尽责”还有很大差距。
打造一个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的市场,参与各方的归位尽责是不可或缺的。此前的新股市场化发行最终演变成“三高”发行,监管部门不得不进行窗口指导,并设置23倍的发行市盈率红线,与参与各方没有归位尽责密切相关。上市公司总想圈更多的钱,作为中介机构的券商总想获取更多的保荐承销费用,二者利益趋同,因此成为“三高”发行最大的背后推手。
“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要想让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监管部门首先要明确分工,才能各司其职。中介机构要履行好勤勉尽责的职责;上市公司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遵守规章制度;投资者则需遵纪守法。无论是监管者还是其他参与方,一旦出现渎职或违规违法行为,都需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要使中介机构自觉地归位尽责,还需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对于违规违法的中介机构,处罚虽然是必要的,但显然没有建立准入制度更有杀伤力。例如,一些履行上市公司审计职责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报表多次出现财务造假行为,没有起到应尽的职责,就应该被撤销从业资格,绝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之。
打造一个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的市场,必须要完善制度建设,大幅提高违规成本。A股市场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违规违法成本太低,导致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既与法治化建设背道而驰,也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境外成熟股市的发展经验表明,只有大幅提高违规成本,才能从根上遏制违法违规者的欲望和行为。
□曹中铭(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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