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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多年逾50%,知网是否涉嫌滥用支配地位

2019年02月21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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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中国知网在学术资源的整合和分享领域具有无可争议的市场支配地位。其是否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争论也从幕后走向了台前。

  据新京报报道,作为国内规模最大,内容最齐全的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知网近日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因为中国知网凭借市场垄断地位优势向用户收取较高的阅读费用,甚至设定最低充值额度,但却给学术论文著作者支付无法兑付的阅读卡和一部分极低的稿酬为报酬,这让其多年来毛利率高于50%。

  公众在对这种反差的合理性表示怀疑的同时,也不禁要问,知网凭什么能这么做?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其所拥有的垄断地位。中国知网在学术资源的整合和分享领域具有无可争议的市场支配地位。其是否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争论也就推向了台前。

  中国知网的建设是国家知识基础设施构建的一部分,这意味着将国内全部的学术文献资料数据化,而量的积累已让其在市场中形成了支配地位。放眼全球,如美国的lexis、荷兰的爱思唯尔,也都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因此,拥有市场垄断地位并非是中国知网的“原罪”。

  当然,垄断地位本身也不是我国《反垄断法》所要禁止的对象,但经营者利用不正当的手段谋求垄断地位的行为是受到法律规制的。《反垄断法》第17条明确,将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属于应当被规制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因此,判断中国知网上述行为是否应当受到法律规制的核心就在于,其是否构成此种滥用行为。

  事实上,学术论文作为公共知识资源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为了保障公共知识能够最大程度地为公众所获取,纯粹以获利为目的的商业化运作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

  同时,中国知网因为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地位能够以极低的价格获取巨量的学术论文,这些论文的不断分享固然实现了知识的扩散和传播,但这些数据同时也成为知网的“吸金法宝”,使得知网掌握了市场支配地位,获取了大量的利润。从这个角度而言,知网也涉嫌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行为。

  因而,相关监管机构应当责令知网对价格做出相应调整。但调整知网价格只是第一步,要解决其可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问题,还需要允许公平竞争。从国外经验来看,通过相同或相近数据库的公平竞争才能更有利于知识的传播和管理,良好竞争秩序的形成才能真正让知识的传播既相对广泛又不至于“太贵”。

  □李昊(法学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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