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检察机关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0余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违法提出监督意见7000多件
新京报讯 (记者何强)2月25日,在“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节目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表示,去年检察机关针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共制发检察建议1000余件,被采纳900余件,采纳率为90%以上。
受理行政申诉案件大幅上升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是2018年年底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业务厅,是专司行政检察职能的业务部门。行政检察的核心是行政诉讼监督,贯穿行政诉讼活动全过程,既有结果监督,也有程序监督;就其功能来说,是“一手托两家”,一方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据张相军介绍,具体来说,行政诉讼监督包括生效行政裁判和调解监督、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含非诉执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的职能概括起来有三项:第一项是负责办理向最高检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第二项是承办对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第三项是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近年来检察机关受理的行政申诉案件大幅度上升,一些地方甚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申诉案件任务十分繁重。” 张相军表示,内设机构改革之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民事行政检察厅一个部门负责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人力精力投入等方面都很不够,实际上在检察机关内部,不仅“重刑轻民”问题存在,“重民事轻行政”的问题也客观存在。很显然,这已不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职权行使的需求。基于这样的现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动从供给侧进行改革,分设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
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0余件
谈及过去一年工作,张相军称,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0余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违法提出监督意见7000多件。
他表示,一方面加强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力求精准监督。严格把握抗诉案件标准,认真做好对抗诉案件再审的庭审监督,加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的说理。另一方面加强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平稳推进。坚持从裁判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延伸,从实体违法监督向程序违法监督拓展,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在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此外,在加强行政执行监督方面,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关切,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在全国部署开展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占到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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