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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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9年03月07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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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让“山寨食品”祸害农村

  据新华社报道,“营养抉线”“六个核桃乳”“康帅傅”“娃恰恰”……近3个月来,北京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1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3000余公斤。

  这不能说不令人震惊!对那些不法生产商来说,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他们敢铤而走险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对农村消费者来说,很多“山寨”货在包装上与品牌货的包装比较相似,稍不注意就很难分清两者的区别。此外,维权成本高、维权收益小甚至负收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山寨”食品在农村的泛滥。

  捍卫舌尖上的安全,农村就不能成为盲区。因此,除了要从源头上倡导生产商、销售商慎独自律、择善而从,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外,还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监管,出重拳加强打假惩劣的力度,让造假、售假者付出沉重代价。

  □祝建波(教师)

  惩戒“校闹”也需“依法”

  据媒体报道,“教育是立国之本,教师是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张家口市第一中学语文教研组长尤立增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建议,要用法律手段严惩“学闹”“校闹”。

  校园纠纷之所以引发“校闹”,主要是因为部分家长护子心切、法治意识淡薄,学校和相关部门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等多方面原因导致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才滋生了“校闹”。

  因此,严惩“校闹”的同时,更需强化依法治校。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预防和处理校园纠纷机制,比如学生安全事故处理第三方协调机制,谁的责任谁承担,对无理取闹、推卸责任等行为依规依法追究责任。近年来,不断有代表和委员呼吁出台《学校法》,以法律形式明晰界定学校、家长的权利和责任。期待立法快马加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陈广江(职员)

  “网络侵童”该制止了

  据南方法治报报道,3月2日,2019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在座谈会上说:“我今年准备提一个关于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相关条款的建议。调查发现,网络安全已经渗透到未成年人保护的各个角落。”

  根据“女童保护”统计,在2018年曝光的39起网友作案的案例中,有16起发生于网络聊天平台、社交视频平台等网络平台,不法分子诱骗儿童发送裸照、裸体视频、进行裸聊、做猥亵动作等。多名参与座谈会的专家认为,网络性侵对儿童尊严与身心健康伤害极大,其危害性并不亚于与儿童身体有直接接触的性侵害行为。

  因此,要把防性侵的内容加进《未成年人保护法》,莫让网络性侵未成年人成法外之地。“网络侵童”,该制止了!

  □朱忠保(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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