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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额外补助安排,强调国企民企平等

2019年03月10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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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企业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如果政府对某一类市场主体予以补贴,不仅会损害企业的进取精神,也会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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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京报报道,3月9日下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就“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记者会上,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表示,中国没有制度性的特殊安排给国有企业额外补助,各部门也在清理规范各种补贴。

  作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一把手”,肖亚庆正面回应“补贴”质疑,明确否认存在所谓“制度性”“特殊安排”的涉企政府补贴,廓清了长久以来的公众认知。

  不管是地方国企,还是中央国企,都属于市场主体,都应该在市场的大潮中去参与竞争。尽管这些企业在经济社会运行的过程中可能举足轻重,尽管就国企制度本身看,仍属于全民所有、全民共享红利,但既然身为企业,就应该按照市场规则行事。

  这本来是一个常识。组建国有企业时政府的注资与期待,并不能成为其后一直要求输血、打吊瓶的理由。国企做大、做强,具备强大的竞争能力,成为行业领域的骨干与支柱,本来也是国企的责任与使命,而不是向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

  毕竟,与民企相比,同样作为市场主体的国企,能够更方便地享受政府照拂,并获得资源优先配置的权利。这种“先得”“先占”,应该成为一家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助力。

  事实上,不少国企、央企也做得不错,不仅是行业标杆,也惠及地方经济发展。但也有一些国企,仍躺在补贴的泥淖中打滚,不知进取,无所作为。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去年12月披露,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一家百亿公司,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开发等业务,在当地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然而,《淄博市临淄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截至2018年6月底,其控股的7家子公司悉数亏损。而政府补助却是其公司过去几年盈利的重要来源,2015年至2017年,公司分别收到政府补助3.02亿元、3亿元和3.76亿元。

  这样一家拥有绝对垄断地位的国企,在巨额补贴的情况下还亏损。只能说,其并不具备在市场中成长壮大的能力。政府给的补贴再多也无济于事。或许,恰恰是补贴的存在,才让企业缺乏任何风险意识、竞争意识、市场意识。

  此番肖亚庆明确指出,国家和各部门正在清理规范各种补贴。这既是正本清源之举,让企业的归企业、政府的归政府;同时,也释放出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强烈信号。

  企业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如果政府对某一类市场主体予以补贴,不仅会损害企业的进取精神,也会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当下,从政府而言,仍需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坚定市场化改革方向,按照市场规律促进企业发展。这不仅要坚决彻底取消各种政策性补贴,给所有市场主体以平等的国民待遇;也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依法行事。当然,国企本身,也要不断改革,走出“保温箱”,不断提高竞争力,在激烈的竞争中,“杀出一条血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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