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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首年,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出满意答卷

2019年03月11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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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观察

  在履职首年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等方面亮点纷呈。

  3月9日和10日,各代表团分别召开全体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外商投资法草案等。审议过程中,代表们对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首年交上了一份让代表和国人都满意的成绩单。

  过去的一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了8次会议,制定法律8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件,另外还有20余件法律草案进行了一次或者两次审议。

  在已表决通过的法律中,不少法律与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影响广泛。比如,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让民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减税福利。据统计,实施头3个月,就有超过7000万人的工薪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减税额度达1000亿元。

  监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在履职首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可谓亮点多、创新多、威力大、有实效。

  比如,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敢于动真碰硬,执法检查报告用相当长的篇幅,对22家企业的38个问题点名曝光,还专门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还进行了跟踪监督,从而提高了监督实效。

  笔者查阅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发现这次执法检查报告可以说是首次“大面积点名曝光”,与此前经常用的“个别单位存在……”“有的地方存在……”的表述形成鲜明对比。有媒体当时就评论,“全国人大的执法检查报告露出了锋牙利齿,不留情面点名批评将有望成常态”。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时,打破常规、灵活运用多种检查方式也频频运用。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和湖北执法检查时,检查组工作人员就直接告诉这两个省,检查组实地检查的地方均为随机抽查,出发前临时决定,即使检查组的成员,也不知道会到哪个单位抽查,这让两个省的有关工作人员也大感意外。通过这种方式,执法检查组了解到了更多的执法真实状况。

  此外,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首次对“两高”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这也是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实践创新。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有一项工作也值得关注。在每次人大常委会召开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同志都会和列席会议的基层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一年来,参加座谈的列席代表达到了400多人次,他们把收集到的基层意见建议直接传递给了栗战书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负责同志,实现了常委会领导和来自基层的代表之间的常态性互动。这对提高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质量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对各地加强人大工作、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基层代表的联系,也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鲁子舜(人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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