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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
某种意义上,环评是对民众生存方式、生存条件的底线保护。
据新京报报道,贵州省清镇市站街镇荣和村中寨135户村民,正生活在脚下随时塌陷的恐惧之中。与中寨相隔50米的中铝贵州分公司铝土矿麦坝矿区,采用地下炮采法采矿造成了道路沉降、农田塌陷、耕种缺水,大量民房基础断裂……
十多年来,双方冲突不断,10个村民做代表的侵权责任诉讼,最终升级为公益组织中国绿发会作为原告,站街镇政府作为第三人的全国首例因采矿导致地质灾害的环境公益诉讼。
这里面,有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环评的权威被“架空”。按2007年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单位对距离龙滩坝工业场地500米范围内的中寨、中寨小学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进行搬迁,在此前提下才同意该项目进行建设。按照环评精神,如果这一搬迁早就实行,怎么可能还有旷日持久的争端?
青山绿水给采矿区让道,本来就是当地民众做出的巨大牺牲。可现如今,涉事单位不仅连起码的善后安置都没有,还在很多所谓的“技术环节”上和民众斤斤计较,自然让人不服——环评的核心意义,就在于根据工程的影响提前处置风险,让民众得以保全生命财产安全,而不是在工程导致居住危机之后,再来“抠”字眼。
涉事企业方面认为,按变更后的环评,既然已经不再设置废石场,且已有废石场对环境的影响基本消除,也就不应再按原环评要求对龙滩坝1号废石场500米范围内村民进行搬迁。然而,变更后的环评仅涉及取消废石堆场,并未否定原环评,这种言辞有强词夺理之嫌。
遗憾的是,跟此事相关的公益诉讼一审判决,和企业方面的核心诉求几乎一致:500米搬迁范围的确定是因为设置废石堆场的因素,现不再设置废石堆场,可不再执行5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另外中寨属井田范围外村寨,应设置长期观测点,根据受影响情况进行维修或搬迁,并非无条件进行整体搬迁。
但塌陷随处可见,墙壁裂缝已然透光——当地居民村寨的安全基础已经被破坏成这样,无论是所谓长期观测还是修修补补,或是挤牙膏似的“搬迁”,均无法抵御潜在的危险。因搬迁不及时而发生事故,有例可循。
在这件事上,环评为何变更,也值得审视。2018年1月底,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包括铝冶炼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在内的《制浆造纸等14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如有变动需重新环评,这是一大要求。
环评不是橡皮泥,可以任意揉捏。某种意义上,环评是对民众生存方式、生存条件的底线保护。可在该事件中,环评似乎遭到了漠视,整起事件里,企业与民争利、地方政府部门不敢追究责任的迹象比较明显。本来不容讨价还价的搬迁行动,被人为地“肢解”、变异为技术性探讨、挤牙膏式的“善后”,正是敷衍塞责、含糊应对的结果。
该搬不搬,是对环境评价法的违背,理当追究法律责任。看上去,企业、地方政府部门都在为当地村民的事忙得团团转,出了力、办了事,但实际上,却是原地打转。
二审判决结果如何,尚需等待。但无论结果如何,都需要着力去避免“企业挖坑,民众遭殃”。真要等到事故发生再去补救,就迟了。
□伍里川(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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