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反三
对于人脸识别,正确的做法是用客观、理性、发展、审慎的态度,针对具体的情况进行公开的、广泛的具体分析,从而做到趋利避害。
人脸识别是当下人工智能的热门领域之一。但对于人脸识别是否应该用于执法,美国正处于立法争议阶段,部分地方政府对人脸识别技术展现出了谨慎和排斥的倾向。比如,近日有报道称,旧金山或将成为美国第一个禁止人脸识别的城市。
今年1月,旧金山提出了一项关于监视技术的行政法规——《停止秘密监视条例》。针对人脸识别技术,该条例特别指出,“人脸识别技术危害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的倾向大大超过了其声称的好处,这项技术将加剧种族不平等,并威胁到我们不受政府长期监控的生活能力。”
某种程度上,这是西方“重隐私”观念的一个体现。当然,这并不是说人脸识别技术不该用于执法。人脸识别用在追捕逃犯、重要场合快速安检等,都是有必要的。而且,用人脸识别技术来识别签证逾期人员,这与国家安全相关,也是可以接受的。
需要指出的是,旧金山对人脸识别的禁止,并不是全城区域内禁止,只是对政府利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一定程度上的限制。至于商业上的应用,比如手机刷脸支付,则并不在此之列。
从更深层面看,这体现了决策机制与新技术发展之间的微妙关系。欧美国家的决策机制体现了普通人对新技术的态度。而且,这种机制一定程度上会放大普通人的焦虑,甚至会渲染这种焦虑,以获得民众的支持。然而,这对新技术的发展并不那么友好。
欧洲有比美国强得多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隐私,但实际上,这极大地限制了欧洲IT技术、行业的发展。在全球资本市场市值前十的公司中,新技术公司占6家,比如微软、苹果、谷歌等,但没有一家欧洲公司,在这一波新技术发展中,欧洲已经落后了。
4月8日,在最热门的人工智能领域,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人工智能伦理准则,目的是提升人们对人工智能产业的信任——欧盟的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没有走在世界前列,在制定规则上却走在了前面。但在我看来,这个伦理准则会限制欧盟人工智能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比如,欧盟提出的“透明度”准则,要求人工智能的过程是“可理解的”“可复盘的”,虽然理论上能做到,但人工智能越来越像一个“黑箱”,解读行为的因果逻辑的成本会非常高。工程师们要理解“阿尔法狗”为何下在这里,而没下在那里,可能要几周、几个月的时间。
所以,如果欧盟这个规则被严格执行的话,会严重阻碍人工智能在欧洲的发展。对技术的过虑会抑制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技术水平,这反过来又会促成对新技术更严厉的态度。
一项新技术得以蓬勃发展,必定是因为有需求。近几十年来,新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改造着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新技术的应用中,必然会带来一些新问题,但单纯的禁止是因噎废食,正确的做法是,用客观、理性、发展、审慎的态度,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公开的、广泛的具体分析,从而做到趋利避害。
□刘远举(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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