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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牌不挂 罚款二十

2019年05月02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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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宣武门路口,交警拦停了一辆未按规定悬挂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按规定对驾驶人处以20元罚款。从昨天开始,北京交警开始严查未悬挂临时标识或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行为。交管部门昨天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不少市民存在已经申领号牌,但未正确悬挂的情况,按规定将对驾驶人处以罚款。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刘恕介绍,截至目前,北京市已发放214万张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详见A06·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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