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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退货的事并不大,但其中蕴含着做人的大道理。在“放弃”之后,涉事买卖双方都不是输家。
网购的衣服在穿过后还可不可以退货?日前,关于“某女士在淘宝买18件衣服在旅游后要求退货”的事件持续发酵。买方当事人通过微博回应称,这次穿着不喜欢的衣服拍照,是因为抱着侥幸心理,她愿意道歉。卖家则告诉记者,不止他一个人碰到类似情况,因而选择曝光,希望买家能够向自己和公众道歉,也提醒其他恶意购物的买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后如果觉得不合心意,按照平台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要求退货本来无可厚非。卖家也应该按照平台的契约规定,接受买家的退货申请,及时退还购货款。但某女士网购18件衣服在旅游拍照后要求退货的事之所以引发大众高度关注,主要在于买方当事人只是为了一己私利,钻了“无理由退货”政策的空子。可以想象,如果该女士退货成功,由此带来的成就感是否会激励她继续尝试下去,是否会刺激更多消费者参与其中?一旦成行,难免会对诚实守信的网络消费环境形成巨大的负面冲击。
幸运的是,事情并没有向最坏的结果演变。经过协商后,涉事双方都对自己的诉求选择了部分放弃,令这件事最终得到妥善的解决。买方当事人接受“外出试穿的9件衣服不予退货退款”的结果,其余没有试穿且不影响卖家二次销售的衣服将进入退货流程。电商平台表示,个案不会影响淘宝现行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最重要的是,买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并对自己的不当行为表示道歉,承受“部分衣服未退货”的惩罚,可谓“过能改之,善莫大焉”。
对于这件事情,旁观者更需要以理性、客观的态度来看待。首先,这是件不具有普遍性的个案。不能因为这一个案,全面否定线上消费者的整体素质和诚信意识,也不能就此认为电商平台制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只是个噱头。
与线下消费模式相比,线上消费存在很大的信息不对称性,消费者只凭几张商品照片以及商家的简单介绍购买商品,确实难以保证到手的商品真的符合自己的心意。对此,电商平台制定“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初衷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树立消费者网购的信心。因此,无论是对于买家、卖家还是电商平台来说,“七天无理由退货”都是一个“寻求多赢”的举措。因此,消费者应该合理使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但不能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心”,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漏洞,为自己的“免费试穿”来买单,否则,钱可能真的省了,但面子和公德却丢光了。
“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者的网购行为,对电商模式的发展和繁荣起到了推动作用,每家网店经营者都是“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的受益者。涉事卖家并没有因为自己占理,就过度放大此事的效应,甚至借此放弃对“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的遵守,充分体现出涉事卖家既有态度,又有底线,更有节制,推动了事件的圆满解决,此举难能可贵。
从这件事情的发生及进展,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结论:“放弃也是一种收获。”一方面,买方当事人放弃了“占便宜”的执念,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认错,并承担“买单”结果,值得认可。另一方面,卖方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合情合理,但为买方提供认错、改错的机会更是难得,为自己树立了懂法、守法,有底线、有态度的经商形象,这样的人还怕没有生意做吗?
网购退货的事并不大,但其中蕴含着做人的大道理。当“无理由退货”遭遇“试穿族”时,放弃其实也是一种收获。从这个角度来看,涉事买卖双方都不是输家。
□木丁(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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