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越是对记者高度警觉、处处设防,无法光明磊落地接受监督,越是说明心虚。
5月12日有微博网友爆料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社区下辖各住宿场所,被当地派出所要求“盯梢”记者。知情人告诉媒体,他是“南涌旅业、浴足业、娱乐业群”微信群成员,群内名为“南涌警务区波哥”的群友确实发布了“接派出所紧急通知,发现记者立即上报”的消息。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公关科一工作人员称,正在了解此事。
据报道,“南涌警务区”确实是当地警务室,发布通知的群友“波哥”,也的确是警务室工作人员,可见盯梢记者并非子虚乌有。
关于为何要草木皆兵地防记者,有个关键细节值得注意——就在两天前,有媒体刊发报道了《广东一镇政府异地投诉代理村民维权的律师事务所,村民申请公开花销》,提到陈村镇赤花村村民因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纠纷,聘请天津律师维权,而当地政府派人到天津律协投诉律师所在律所违法,最后律所被判定未违规。
就此事看,大费周章异地投诉律所的做法,是典型的掩人耳目行为,也给人“不解决问题,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之感。
媒体监督报道发布后,无疑会对地方构成舆论压力。考虑到报道和盯梢记者前后紧密的时间线,当地会否将“解决提出问题者”的舆情应对思路,延伸为盯梢记者,难免引人揣测。
这虽然止于猜测,但依照经验化判断,个别地方、部门越是对记者高度警觉、处处设防,无法光明磊落地接受监督,越是说明心虚。
其实从分工的角度看,媒体一方面可以提供监督线索,协助警方进行社会治理;另一方面能够敦促依法履职,避免在具体纠纷中矛盾扩大化。因此,地方更适合采取的姿态,理应是欢迎记者,达到一种良性互动的状态。
然而,从此前的西安户县微信群直播盯梢,到此次让住宿场所实时上报记者情报,类似提防媒体的案例已屡见不鲜。甚至在一些地方,它还会被当成一种有效的舆情应对经验,供内部学习模仿。凡此种种,无不显示出排斥监督的巨大治理误区。
从法律层面来看,将旅客信息录入治安管理系统,是为了打击违法犯罪,将记者当成可疑人士“监督”起来,可以说毫无依据。
耐人寻味的是,在汇报记者行踪的要求发布后,那些酒店宾馆负责人清一色地回复“收到”。这也暴露出了某种管理秩序。而这种秩序,并不在正常的警民互动之列。
此次防记者的操作曝光,当地有关方面的形象注定会遭遇二次舆论危机。这也提醒有些地方,在应对外界监督,在和媒体打交道时,别总是奉行“堵字诀”。对记者日防夜防的捂盖子逻辑,往往会导向相反的结果。
“发现记者立即上报”,不如“发现自身问题立即改正”。对各地方而言,也只有将“解决提出问题者”的思路拽回到“解决问题”上来,方为正道。
□余寒(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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