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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主维权事件涉事4S店被罚百万

2019年05月28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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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分局出具的鉴定结果告知书。受访者供图

  官方通报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结果,车辆存在质量问题,4S店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信息

  西安利之星4S店被处罚100万元

  新京报讯 (记者张彤)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昨日又有新进展。女车主王倩(化名)昨日表示,她已收到车辆鉴定结果,显示涉事奔驰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另据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存在有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合计一百万元罚款。

  随后,西安利之星也发声明称,诚恳接受并将严格执行,对此事件给大众造成的影响诚挚道歉。

  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

  3月27日,王倩在提车当日发现行车电脑提示“下一次加油时加注L机油”,遂向利之星反映该车故障,利之星对车辆检查后发现发动机曲轴箱破裂,裂痕受力方向为由内向外。因利之星与王倩未就车辆维修退换事宜达成一致,王倩向12315、12345等反映该问题。

  昨日,根据王倩提供的、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分局)出具的鉴定结果告知书显示,经鉴定,涉事奔驰车发动机缸体右侧因破损并漏油,该车发动机在装配过程中将机油防溅板固定螺栓遗落在发动机内,发动机高速运转过程中,其第二缸连杆大头撞击该遗落的螺栓,使该螺栓击破缸体;该车发动机无更换、维修历史;该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利之星存两项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调查过程查明,利之星作为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驰金融)的合作方,在明知发放贷款条件和时限、起息日期和车辆真实交付日期等信息的情况下,未向王倩如实告知上述信息,利用王倩尽早提车需求,介绍王倩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胜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签订《垫款服务协议》,约定在贷款审批之前由元胜公司按照金融机构核定的贷款金额先行垫付购车款并代办车辆抵押登记等,王倩无需等待贷款审批即可提车。元胜公司收取王倩服务费12575元、抵押费1500元、车辆挂牌费1500元(服务费由元胜公司收取,后按比例定期转入利之星账户)。

  3月27日,利之星通过奔驰金融业务系统将王倩的贷款合同激活,贷款于当日开始计息;元胜公司通知利之星从该公司垫资款专户划扣垫付款;利之星向王倩交付了所购车辆。3月28日,奔驰金融向王倩发放的购车贷款转账至利之星经营账户。利之星在王倩实际已获得奔驰金融相应数额贷款无须垫资的情况下,未告知王倩真实情况,仍为王倩提供无须必要的垫资服务。4月12日,元胜公司向王倩退还收取的服务费15575元。

  调查结果称,西安利之星有两项违法行为,该局认为,虽然利之星在案发后能够配合案件调查,并与王倩达成和解,但其违法行为已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

  5月27日,车主王倩发布文章称,自己选择与西安利之星和解。随后西安利之星也发声明称,对此事件给大众造成的影响诚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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