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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主犯减刑出狱,恩施严打“保护伞”

湖北恩施州打掉严金涉黑恶团伙的“保护伞”“关系网”,立案审查调查28人

2019年05月29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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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华尔街酒吧的旧址,没被拆掉前,酒吧原设于KTV内部。
据称,为了建水泥厂,严金曾带了十几个小混混恐吓村民。A14-A15版摄影/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建始县长梁乡严金父母的鞋店。

  在恩施州的街头,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随处可见——“严厉依法清除村霸、街霸、市霸”。

  2010年,恩施籍男子严金因暴力讨要赌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但严金实际在狱内服刑仅6个月。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当地多名公安人员涉嫌为严金违规获批监外执行,提供记功嘉奖“一条龙”服务,为其减刑。

  2018年4月11日,恩施州成立“4·11专案组”,对建始县严金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立案侦办。与此同时,恩施州打掉严金涉黑恶团伙的“保护伞”“关系网”,立案审查调查28人。

  根据恩施州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包括建始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林在内,多名公安人员、一名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相继被采取留置措施。

  2019年5月15日,恩施州纪委监委网站宣布,恩施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荣接受调查。

  2019年5月22日,建始县委政府回复新京报记者,对于黑恶势力,当地始终站在政治的高度和人民的立场上,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按照“铁案”的标准,坚决依法、精准、安全“打伞”,毫不手软。

  讨要赌债起纠纷 当街致人死亡

  建始县城区中百仓储超市附近,有一家著名的酒吧——“华尔街酒吧”。酒吧当初营业时,是建始县少有的夜场之一,生意热闹。

  酒吧实际控制人是外号“金老大”的严金,又名金文化。

  一名同村人向新京报记者形容,严金身材微胖,戴着眼镜,说话有点结巴,给人印象偏斯文。

  1986年2月,严金出生于恩施州建始县长梁乡一户农民家庭。父母依靠开商店、外出打工维持生计,家中还有一个姐姐。

  他的父亲金启祥回忆,严金是初中文化,辍学后在乡里的鞋厂上班,后来跟随父母去福建打工。七年后,一家人搬回长梁乡,用积攒的钱购置了房屋。严金头脑精明,善于做生意,通过承揽土方工程,建路修桥,积累财富。

  工商资料显示,2010年4月,24岁的严金以父亲的名义注资2000万元,成立永佳汽车租赁公司。严金结婚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改为妻子谭某。

  据新京报记者探访了解,严金在当地堪称一霸。一名建始县公务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严金在当地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有的警察也去赌博,严金借机与他们发展人情往来关系。

  另一名同乡称,乡里要盖水泥厂,厂长想强占他们家的土地,在严金的帮助下,厂长找来十几个小混混,穿上特警服,手持砍刀,到家里恐吓他们。他们害怕,只好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与水泥厂签署了土地出让协议。

  “金老大”第一次被捕是2010年,再次被抓,轰动了整个县城。2018年1月起,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次月,恩施州要求全州上下深入贯彻,开展线索核查。

  新京报记者得到的信息显示,2018年2月初,因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多位办案骨干组成专案组,对严金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线索展开核查。

  多名知情人士向新京报证实,事实上,从2012年起,恩施州公安局开始复查全州案卷,特别是对减刑、变更强制措施以及不予立案或撤案的案件,调查被告人是否与司法人员存在利益输送。“最先复查的是建始县。”一名接近警方的人士说。

  通过查阅卷宗,办案人员发现,2010年12月,严金因暴力讨要赌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严金被收监于建始县看守所后,获得监外执行并减刑1年,实际在狱内服刑6个月。《恩施日报》报道称,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认为,公然在大街上杀人仅服刑6个月,令人震惊,背后肯定有问题。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2010年12月24日21时许,因讨要赌债,严金与同乡村民任某在电话中发生争执。约定会面地点后,任某携带菜刀在建始县新马路附近等待严金。严金携带水果刀乘坐朋友的车赶来。

  判决书显示,两人先进行言语挑衅,继而相互靠拢。在靠拢过程中,两人均持刀具向对方砍击,双方均身中数刀。任某被刺穿左肺下叶质穿心脏左室底部,失血性休克死亡。严金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但据死者家属讲述,当时任某从严金的赌场逃出来,严金在后面追赶,致命一刀从身后捅入。金启祥的回忆更接近判决书,他描述道,赶至医院时,他看见儿子被砍了三十多刀,浑身是血,头部太阳穴有多处刀伤,鼻尖被砍掉,两根手指断了,“任某当时在街上死掉了,没来得及抢救。”

  2011年10月27日,建始县检察院指控严金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9日,建始县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刑事诉讼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判决书显示,建始县法院认为,严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考虑到案发后委托他人代为投案,属于自首;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已履行,有悔罪诚意;且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致被告人重伤,综上可对严金减轻处罚。

  法院称,双方因赌债发生纠纷,均不具有正当性,均具有伤害对方的故意,二人属相互斗殴行为,故不采纳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属于防卫过当的意见。

  严金的姐姐告诉新京报记者,案发后严金重伤昏迷了一个星期,醒来很后悔,当时与任某家属协商,赔偿36.5万元,严金后来主动多赔了3000元。两家人达成协议后,任某的妻子樊某向其签署了一份谅解书。

  新京报记者得到的谅解书显示,樊某认为,严金已按协议支付了补偿款,综合考虑案件起因,对该案不再控告,希望司法机关依法从宽、从轻处罚严金。

  不过,根据《恩施日报》报道,严金案专案组认为,该案量刑过轻,存在诸多疑点。例如,检察机关起诉期间主动补充侦查认定投案自首不合常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刑三年半明显偏轻。

  根据官方通报,自2018年4月11日,恩施州成立严金案的“4·11专案组”以来,根据警方通报,经查,严金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涉及24起刑事案件,抓获48人。

  根据建始县委的说法,由于严金故意伤害致死任某的案子出现新的证据,已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该案预计今年7月中旬公开开庭审理。

  公安副局长涉嫌亲自办理虚假病历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严金一案中,当地多名公安人员涉嫌为严金违规获批监外执行,提供记功嘉奖“一条龙”服务,为其减刑。

  根据《恩施日报》报道,办案人员发现,严金的监外执行之所以被批准,是因其身患空洞型肺结核,但后来被刑拘时的体检报告显示没有空洞型肺结核留下的钙化造影。

  建始县政府一名内部人士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案发后,县防疫站、医院人员均被一一调查,当日值班医生对纪监委称,被看守所带至医院的“严金”,根据胸片结果,确实身患肺结核。实际上此人不是严金本人,该医生也未核验身份。

  专案组查明,建始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林、看守所原所长汪大勇在明知严金没有患空洞型肺结核的情况下,亲自将严金从看守所带至医院办理虚假病历,并以虚假证明获得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手续。

  公开资料显示,杨学林被誉为“恩施土家族刑侦精英”。2018年6月29日,杨学林接受调查。一名熟悉杨学林的接近警方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杨学林有十余年的刑侦经验,自恃反调查经验丰富,“他是昂首挺胸走进留置点的,一开始对抗调查,一言不发。被留置三个月后,办案人员拿出严金的肺结核胸片,他才开口配合。”

  上述接近警方人士透露,办案人员发现,杨学林利用微信与5名本地商人存在频繁小额转账,其中包括严金。感到不对劲后,专案组经过调查,确定了双方的行受贿关系。“目前经过调查,严金请托杨学林的金额约60万元。”

  根据恩施州纪检监察部门的通报,2018年12月,杨学林被双开。通报显示,杨学林涉嫌徇私舞弊罪,暂予监外执行。

  杨学林落马同日,建始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看守所原所长汪大勇被调查。新京报记者得到的信息显示,汪大勇亦与严金存在利益输送。建始县委就此回复,目前汪大勇案仍未判决,严金行贿的金额不便透露。

  另据官方通报,严金的保护伞为其提供记功嘉奖“一条龙”服务,使其减刑一年。

  新京报记者查询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并未搜到有关严金案的任何裁定。根据该网站上注明的规定,凡涉及此类案件,一律应在立案后将减刑、假释建议书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

  除以上两项外,严金出狱后,也得到多方“关照”。

  《恩施日报》报道称,严金出狱后,在社区矫正期间,犯下一起非法拘禁案。但该刑事案件立而不侦,超期三年压案不诉,刑事案件降格为行政案件。这起“压案”或与建始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刘辉、花坪派出所教导员刘静相关。

  根据官方通报,刘辉曾担任建始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在任职期间,明知他人涉嫌犯罪,故意包庇致使犯罪嫌疑人未被及时追究法律责任,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建始县政府内部人士透露,花坪派出所教导员刘静,负责为严金“摆平”日常的麻烦。“刘静职位不高,权力很大。他可以决定哪一天去赌场抓人,就提前电话通知严金。”官方信息显示,刘静曾与严金一起做生意、放贷、赌博、旅游。

  上述政府信源透露,专案组调查发现,刘静还参与过洗钱。“一开始对刘静进行了处分,后来深挖下去,发现他有犯罪情节。”

  2018年9月,恩施州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州公安局副局长王志华介绍,此二人亦是严金的保护伞。

  另据官方通报,为严金畸轻追诉的保护伞,还有建始县监察委原委员蒋明辉。公开资料显示,蒋明辉曾任建始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公诉科科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根据通报,目前他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此案正在审理中。

  2018年12月13日,恩施州纪检监察部门发布通报称,近日,建始县公安局11名干警主动到县纪委监委说明违纪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另2名干警主动到县纪委监委投案自首。

  新京报记者得到的信息显示,这13名干警中,其中有一人已经查明涉及严金案,其他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目前尚未有定论。

  2018年9月6日,在恩施州公安局举办的首次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上,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志华称,对于严金及其保护伞的案件,根据一案三查的要求,更多保护伞未来会浮出水面,“恩施公安局要从中反思,整肃队伍。”

  深挖幕后保护伞关系网

  由4·11专案引发的,是恩施官场更大的地震。

  2019年5月15日,恩施州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恩施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荣接受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11月,范荣曾担任建始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3月,范荣升任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至此,包括范荣在内,建始县连续三任公安局局长全部落马。新京报记者获悉,三任公安局长的案情均与涉黑有牵连。其中,除范荣外,另两任公安局长的案件与严金涉黑案间接相关。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3月至11月,郑孝文担任建始县公安局局长;接任郑孝文的是范荣,范荣调任恩施州两个月后,2014年5月,师洪钢任县公安局局长。

  此三人在半年内相继落马。

  一名接近办案组的人士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师洪钢是建始县看守所原所长汪大勇的保护伞,汪大勇被留置的三个月中,师洪钢预感下一步将指向自己,每日坐立不安,遂最终选择投案自首。“自首的前一天,师洪钢从外地出差回到家。第二天早晨,他未在局里露面,而是主动去了州纪委投案。”

  熟悉师洪钢的人士称,其刑侦经验丰富,曾立过三等功,“有一次逃犯从悬崖跳过去,他也跳过去,脸险些触到崖底的乱石。”

  上述信源亦透露,建始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刘辉的案件则指向郑孝文。2019年5月10日,郑孝文在利川市法院受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范荣落马2天后,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利川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勇被查。刘勇的履历显示,他曾担任建始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前腐后继,这触发了当地警界的议论与震惊。”一名当地媒体人评价道。

  2019年5月22日,建始县委宣传部回复新京报记者称,对于黑恶势力,当地始终站在政治的高度和人民的立场上,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按照“铁案”的标准,坚决依法、精准、安全“打伞”,毫不手软。

  根据建始县官方提供的数据,2018年度,建始县扫黑除恶成效位居全省第24位,社会治安满意度全省第20位,公正执法满意度全省第14位。

  据建始县政府一名内部人士讲述,由于吸取严金案的教训,2018年下半年,恩施州公安局再次主持对全州案卷进行异地交换复查,力求找出问题案件,深挖幕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湖北恩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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