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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越具体 交易风险越收敛

2019年06月17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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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科创板

  

  对于违规违法者更需要予以严厉处罚,以达到净化市场的目的。

  日前,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简称“《细则》”)。《细则》从交易机制完善、交易信息公开、会员协同监管、异常波动及异常交易监管等方面着手,综合施策,以防范科创板市场出现大幅异常波动的交易风险。

  无论是A股市场还是境外成熟资本市场,股票价格出现异常交易的状况并不少见,但以业务规则的形式明确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的标准,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交易监管实践中尚属首次,这也是上交所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重大制度改革中,进一步落实证监会关于优化交易监管相关要求的一项具体举措。《细则》的出台,既体现出监管部门对科创板股票交易的重视程度,也凸显出科创板股票交易与沪深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的不同之处。

  制度建设越具体,交易风险越收敛,上交所出台《细则》是非常有必要的。

  首先,这是由科创板自身特点决定的。科创板上市标的定位为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些企业存在因技术更新、技术进步而被市场快速淘汰的可能。同时,科创板允许亏损企业上市,这类企业所蕴含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因此,交易规则越具体、越细化,也就越容易控制市场的风险。

  其次,从交易制度看,科创板新股在挂牌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后的涨跌幅度也达到20%,与A股其他板块的交易存在本质上的区别。科创板独特的交易制度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活跃市场,也放大了交易风险。因此,通过对股票交易行为实行盘中监控是有必要的,可以最大限度地将“异常交易”屏蔽在“防火墙”之外。

  此外,上交所出台《细则》,也是为科创板稳定、健康运行保驾护航的需要。个股的交易风险或参与个体的异常交易风险一旦放大,最终可能累积成为科创板系统性风险,必然会影响科创板的健康发展,有违科创板“高标准、稳起步、严监管、控风险”的基本要求。

  此次上交所出台的《细则》有很多亮点,特别是对五大类11种异常交易行为的界定,令上交所对科创板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以及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有法可依,对异常交易行为将起到很强的震慑作用。

  违规与监管的博弈从来都不是一战定胜负,因此,新出台的《细则》也存在进一步完善之处。

  一方面,根据《细则》规定,上交所考虑到开板初期科创板股票交易尚处于发现和形成价格的过程中,不确定性较大,因此开板后的前10个交易日暂不对异常波动情形进行认定。这条规定的意思是:科创板股票上市的前10个交易日,即使出现异常交易或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也不会被纳入到“异常交易”的监管范围中。

  另一方面,《细则》规定,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属于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对于科创板20%的单日涨跌幅而言,上述情形非常容易触及,届时可能会有很多股票频繁出现在股价“严重异常波动”的名单里。

  A股市场此前妖股横行,操纵市场等乱象也频频出现,背后都伴有股票异常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股票异常交易行为,既会对市场公信力造成伤害,也会严重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因此,为了不让科创板重现曾经的A股闹剧,不仅要对科创板股票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严厉监管,对于违规违法者更需要予以严厉处罚。特别是对那些屡次犯规者,最好将其认定为“不合格投资者”,取消其科创板股票交易资格,以达到净化市场的目的。

  □曹中铭(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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