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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收征管规范 半数事项被精简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出台《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实现全国统一规范,采用“信用+风险”动态监控管理

2019年07月06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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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姜慧梓)记者7月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新制定的《税收征管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操作规范》)已于近期出台,所有税收业务全国统一规范;半数业务事项被精简;“信用+风险”动态监管纳税人。

  明确税费和非税收入全国统一规范

  2018年机构改革后,税务系统实现国税地税二合一,并分步接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能。相应地,《操作规范》对原分国税、地税业务编制的税收征管规范进行全面修订。

  对所有税收业务明确全国统一规范;对社保费征缴共性事项明确全国统一规范;对全国统一执行的非税收入业务事项明确全国统一规范,税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操作实现统一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纳税人身份证件等资料不再需报送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介绍,《操作规范》大幅精简了征管业务事项和表单资料。

  同质化流程整合精简,对比原征管规范,业务事项精简50%。取消一批需要纳税人、缴费人报送的资料,比原征管规范精简48%。纸质表证单书也进一步精简,精简幅度达到26%。

  比如,单位纳税人登记、个体经营登记等5个事项被整合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一个事项;身份证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一律不再报送;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年度报表中的部分表单及基础信息填报要求等也全部取消。

  监管纳税人风险, 结果计入信用积分

  《操作规范》明确,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信用和风险画像,并据此开展风险预测、监控、防范和应对事项。风险应对结果将计入信用积分。

  对信用积分高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多更优的增值服务;对信用积分低的纳税人、缴费人适度加大检查频次。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认为,此举有利于对信用低、风险高的纳税人、缴费人实施精准监管,对信用高、风险低的纳税人、缴费人在少打扰甚至不打扰的基础上提供更便捷的办税缴费服务。

  此外,分批次取消税务证明事项、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时限由180天改为360天等最新改革事项均在《操作规范》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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