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禁止督察期间紧急停工停产等“一刀切”行为;以及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
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即将全面启动。7月8日,生态环境部致函此次被督察六省市和两个央企,要求坚决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有关督察接待和保障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另外,本轮督察首次允许实行容错机制,鼓励有关干部担当作为。
新京报讯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将于近日陆续进驻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省(市),以及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8日,生态环境部专门致函被督察省(市)、集团公司,要求坚决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有关督察接待和保障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坚决禁止“一刀切”
生态环境部文件明确,被督察省(市)、集团公司不得为应付督察而不分青红皂白地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对于相关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建立长效机制,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
另外,要给直接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应当妥善处理、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坚决禁止“一刀切”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禁止乱问责、滥问责
文件要求,被督察省(市)、集团公司应依规依纪依法做好问责工作。在边督边改过程中,对发现的失职失责人员,既要严格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做好问责工作,实事求是,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同时,也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禁止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督察组与被督察省(市)、集团公司共同承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需要双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共同努力、协同推进。在安排督察接待和督察保障等工作时,能从简的一律从简,能简化的一律简化,不搞迎来送往,不搞层层陪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鼓励有关干部担当作为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督察过程中首次可实行容错机制,鼓励有关干部担当作为。
文件要求,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担当尽责且成效明显,但因客观原因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对自我加压、严格工作目标要求且正确履行职责,但因历史原因或难以预见因素,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当实行容错机制,鼓励有关干部担当作为。
焦点1
为何首提“容错机制”?
这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次提出可启用容错机制。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随后,各地制定出台了相应实施意见。
在地方层面,浙江、山东等省份出台专门针对环保干部的容错实施意见。
在两省规定的具体容错情形中,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主动担当等,成为界定容错的关键词。
例如,浙江省的全国首份环保干部容错免责实施意见中,划定了12种免责情形,包括在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决策部署中,为推动发展、攻坚克难,主动解决问题而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出现失误或错误等。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广受关注。一大批环境问题得到整改,不过,一遇到环境问题就“问责环保”的情况时有发生。有评论指出,制定针对环保干部的容错纠错机制,有利于让环保干部轻装上阵。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新时代下的重要任务和支撑。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生态环保的效率和监管至关重要。
这其中,问责不是目的。进入新时代,环保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在不断创新,创新过程中,难免会出差错,创新就是“试错”,“试错”就应该允许“容错”,以此来鼓励和激励干部。
他说,首轮督察结束后,督察人员及时发现了地方和企业等实际困难,无法短期内解决,这属于客观问题,或者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给予时间,因此“容错”,就是促进地方创新性、积极性,最终解决环境问题。
焦点2
为何再提禁止“一刀切”?
2015年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以来,“一刀切”现象经常出现在督察组通报中。
近日,我国首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规定明确,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等“一刀切”方式应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情形,涉嫌犯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曾多次回应过“一刀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常务副主任刘长根曾表示,个别地方担心督察问责,不分青红皂白,采取紧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一刀切”的方式应对督察,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这是对督察的“高级黑”。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说,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假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
6月27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表示,“一刀切”是老话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首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曾发现不少“一刀切”情况。“一刀切”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的切身利益。
“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坚决反对‘一刀切’。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发挥警示作用。”翟青说。
竹立家认为,“一刀切”简单粗暴,尤其是涉及民生方面的“一刀切”,严重影响老百姓生活。一方面,哪些企业或设施需要淘汰或关停,要明确环保标准,操作和程序规范化。另一方面,随着新技术发展,许多环保高科技逐渐进入工厂企业,对一些手续合法但是排放等不达标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允许企业寻求技术帮助来降低污染排放。
■ 观察
新一轮督察“更人性化”
新一轮督察“更细化、人性化、规范化”。
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即将启动,这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发布后的首次督察。
6月,该《工作规定》正式发布,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第一部党内法规,规范了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也更加突出纪律责任。
8日,生态环境部再发文,强调此次督察要求。不少内容让人眼前一亮,比如首提实行容错机制、严禁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以及禁止乱问责、滥问责等。
昨日新京报记者采访数位专家和业内人士均表示,本次督察工作的相关操作和规定,更细化、人性化以及规范化。
例如,此次要求“要给直接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对于环境问题,要“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来解决。另外,实行容错、能简化的一律简化等,都体现出更细化、人性化的特点。
“这些都是在首轮督察实践中,总结出的实际经验。在新一轮督察启动前期发文明确,实事求是,也有利于提高督察效能。”一位业界人士说。
新京报记者 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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