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风生
25吨一捏就碎的水泥,将山东枣庄、河南鹿邑两地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暴露得淋漓尽致。对工程质量安全而言,监管机制的失灵比劣质水泥本身更为可怕。
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河南省鹿邑县一所农村学校在修建学生宿舍时,遇上了25吨问题水泥。
水泥品牌为“海固中联牌”,生产厂家为山东省枣庄市鹏源建材有限公司。这些水泥在用于校舍的地基时,被施工方发现难以凝固,最后“凝固”的水泥块,单手就能捏碎。校方于是怀疑买到了“假水泥”。果然,经权威部门检测,该水泥样品的抗折强度、抗压强度等指标,只达到国标的一半乃至三分之一左右,对这批水泥的“结论是不合格”。
“假水泥”事件中,最值得点赞的是校方,虽然只是一家农村的民办学校,对于校舍的安全,却是“眼里容不得沙子”。正是因为校方的深明大义,“假水泥”才得以现形,校舍才没有沦为有可能危及孩子生命健康的豆腐渣工程。
而表现最让人遗憾的,则是水泥生产厂家以及有关监管部门。如此严重不达标的水泥,已经不能用质量瑕疵来形容。
然而,整个事件中,厂家采取的却是捂盖子的态度,甚至在问题败露后,还试图用“回厂检测后称水泥‘合格’”的回应糊弄校方。这种完全无视他人生命安全、昧着良心公然作假的行为,理应得到有关部门的严惩。而有关监管部门的表现,则同样让公众寒心,这其中既包括涉事厂家所在的山东省枣庄市,也包括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一,严重威胁校舍安全、工程安全的劣质水泥,大摇大摆在市场销售,涉事厂家所在的枣庄市监管部门却浑然不觉,放任自流,有失职、不作为之嫌。
其二,劣质水泥现形之后,学校所在地的监管部门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反应,也让人不满意。从4月23日接到学校投诉,到现在已经两月有余,除了对水泥检测、调解之外,几乎看不到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任何实质性的动作。就连拿小小的经销商“开刀”,也还在“走程序”。
当校舍建设出现严重质量隐患,数百名学生遭遇住宿难,监管部门的这种异常淡定显然不妥。再进一步说,“只能对经销商作出处罚,厂家应由其属地山东省枣庄市的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的回应,看似理直气壮,其实根本就经不起推敲。
属地管辖是没错,但是以此为由一味将监管责任推给水泥厂家所在地的监管部门,这种只扫门前雪的做法,其实是一种不作为、懒作为。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掌握了涉事水泥厂产品不合格的证据后,理应发函要求山东枣庄监管部门予以处理;如果对方监管部门置之不理的话,可以按程序提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管辖权。
法律有明文规定,操作流程也具体可行,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此事的处理上,不仅有推脱责任之嫌,与依法行政的法治精神更是有相悖之处。此外,枣庄的相关监管部门,也该出来走两步。不但要查清劣质水泥的批次及其流向,更应该对涉事水泥厂的质量问题启动全面调查,查清厂家产品质量的真相,对厂家及其负责人依法追责。
当校舍遇上“假水泥”,我们庆幸遇上了一个负责任的学校、负责任的校长。但是,对于劣质产品,我们显然不能每一次都依赖人性和道德。只有有一套负责任的监管体系作为后盾,有工程质量安全大于天的监管态度,民众安全的保障才是一种必然。
□于平(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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