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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泄露扫黑线索致举报人被打,须零容忍

2019年07月14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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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保护伞”为黑恶势力“站台”,回头还打击报复举报者,对这种事件就该零容忍。

  以现实题材改编的《破冰行动》中,制毒村之所以做大做强,和他们在当地政府部门、尤其是警局“有人”,有着莫大关系。最近,在宁夏固原隆德县,文艺作品再次映照了现实。

  据报道,7月13日,宁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对隆德县公安局有关干警打击报复举报人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披露,隆德县公安局将督导组转交的举报线索,违规泄露给被举报人、隆德县观庄派出所所长赵慧,赵慧得知后,对举报人及其前来问询的儿媳进行两次殴打。

  事后,隆德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安继海被免职,赵慧被开除党籍、刑拘,另有多位公安干警被处理。事情看似告一段落,但背后折射出的问题,仍然留给我们太多余思。

  其中,有两个选择令人诧异。一是,当督导组把举报线索交给办案单位,也就是隆德县公安局时,该局非但没有积极开展调查,反而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了被举报人;二是,被举报人在收到自己被举报的消息时,不是积极反思,主动交代问题,而是肆无忌惮报复举报人。

  这两个层面的“胆大妄为”还是在提醒我们,一些地方的保护伞及黑恶势力,要么是恶习积弊难改,总是下意识地诉诸暴力,用拳头代替思考;要么是,虽然感受到了扫黑除恶的浓烈气氛,但依然心存侥幸,觉得查不到自己、奈何不了自己。

  近期以来,全国各地打掉不少黑恶势力保护伞,其中不乏一些地方公安系统的领导干部和干警。公安机关,是直接参与保护民众的第一道盾牌,也是日常生活中,我们最为需要的、也是最厚实的那一块。一旦他们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民众的伤害最为直接和巨大。

  隆德县的案例也反映出,在一些基层地区,黑恶势力盘根错节,甚至尾大不掉,不能轻易让他们自己去查自己,必须让具体的扫黑除恶工作,在透明的、有监督的前提下进行。如果民众反映问题的热情,被一些人转化为打击报复的捷径,那就是对扫黑除恶工作以及社会安全感的极大破坏。

  说来道去,对于普通民众来讲,扫黑除恶带来的最大福利指向,就是安全感。安全感靠什么建立?首先是管住权力不任性,然后监督权力不渎职,最后督促权力不失职。

  而就此事件而言,不论是隆德县公安局局长被免职,还是殴打举报人的派出所所长被刑拘,无不显示出,提供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的民众,将在法律框架内得到保护。扫黑除恶,就是要坚决“打伞破网”,“保护伞”平时为黑恶势力“站台”,回过头来还能打击报复举报者,对这种事件就该零容忍。

  □与归(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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