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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之言
不尊重孩子、不遵守法规的教师,不配为人师。
“贱人、二货、不要脸”,“你贱不贱,你自己丢不丢人,你像个死人一样坐在教室里”……乍听这话,你能相信其出自教师之口,被辱骂对象则是自己的学生?
据陕西电视台报道,半年前,13岁女生婷婷转入商洛市商丹高新学校初中一年级。班主任王某因嫌她成绩不好,频繁使用侮辱性语言辱骂她。持续一段时间后,婷婷无法忍受,将此事告知家人。家人不信,婷婷从6月14日至7月5日,断断续续录下来100多条录音,总时长超过20小时。
王某受访时,自称是个有素质的人,只是言语上有些不妥。该校政教处两名工作人员则表示,王某的言语是为了爱孩子,刺激孩子,教育方法不当,但出发点是好的。昨天,由商州区副区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涉事教师向学生及家长道歉。商州区科教体局给予王某记过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事的其他相关管理、监督人员处理,待商州区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将依纪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涉事班主任骂人之狠一下子刷新了很多人的认知。试想,20多天时间再除去双休日,王某能上几天课,又上得了几节课?可在这些不多的时间里,婷婷录下王某辱骂自己100多条录音,时长超过20小时。这样近乎恶毒、高强度的辱骂,实在突破了师德底线。
有些细节,则让涉事教师的辱骂行为更显恶劣:家长半信半疑后也曾与学校进行了沟通,可王某依然没有停止辱骂,无奈之下,婷婷才选择偷录;面对记者的采访,当事人王某竟掰扯起了“素质”:咱是教师,是有素质的人,怎么可能那样啊?而学校政教处两人的态度也很离谱:都这样了,居然还拿“出发点是好的”为王某洗白。
王某恶毒辱骂学生,分明已经违反了《教师法》。说他这样是“为了爱孩子”“出发点是好的”,无非是抱持“爱之深、恨之切”的逻辑。可从现有情况看,王某的“恨之切”确实让人体会到了,但“爱之深”去了哪里?
一边恶语辱骂学生,一边说着“素质”,这样的画面本就滑稽:对学生羞辱式谩骂,已违反教师、教育法规,何配谈师德和素质?学生学习不好未必讨喜,但无论成绩是好还是坏,学生的人格和尊严都该受到尊重,而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本是起码的为人品格。
无论是《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还是此前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教师行为划出的“十条红线”,都明令禁止教师这样羞辱学生人格。可王某视婷婷如仇雠的态度,已经无数次越过了边界。
如今当地政府已介入,王某得到依法严惩,也在公众预期之中。这事对更多为人师者和学校也是警示:必须反思那种唯成绩的思维及学生评价机制,对违反师德者的依法依规处置也该“露头即介入”,别让类似恶例再发生。
□黄齐超(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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