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关键在于守住监管的底线,不能让违法违规者有利可图,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违法违规者的欲望。
最近,康美药业、康得新等几起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虚假案件,引发了市场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太低的关注。如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等,共计虚增利润总额达119亿元。为此,证监会拟决定对康得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
一边是119亿元的虚增利润,一边是60万元的罚款,二者之间显然很不匹配。基于“康得新事件”给市场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违法违规成本太低的问题再度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7月26日答记者问时表示,市场和投资者反映的法律规定处罚太轻,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客观存在,我们正在会同有关方面,推动尽快修改完善《证券法》《刑法》有关规定,拟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虚假,和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等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证券违法行为,大幅提高刑期上限和罚款、罚金数额标准,强化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的答记者问向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证监会正会同有关方面推动尽快修改完善《证券法》《刑法》,将从四方面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一是大幅提高刑期上限,追究违法犯罪者的刑事责任。二是大幅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罚款、罚金数额标准,解决备受市场争议的60万元顶格处罚问题。三是强化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这也是加大违法违规成本的一大重要措施。这条如果能落实到位,可以对违法违规者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四是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比如将违法违规者列入“黑名单”,限乘、限坐、限消费等,这对有关当事人也可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就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来说,上述四大方向非常正确,但关键是如何落到实处?比如,大幅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罚款、罚金数额标准,是当前中国股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60万元的“顶格处罚”已完全不适应当前加“强监管”的需要。因此,大幅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已成为包括管理层在内的整个市场的共识。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证券法》进行的三审中,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的问题非常重视,将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处罚上限由6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确实大幅提高了对违法违规行的处罚标准,也切实提高了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成本。但这是否就大功告成了呢?显然并非如此。
换个角度来看,将处罚上限提高到500万元的依据又是什么呢?这也只是人为定下的一个数据,缺乏足够的客观依据。如果没有客观的依据,不管是把处罚上限定在500万元,还是1000万元,都未必能产生最佳的效果。
如果从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的效果来看,应该明确的是处罚的下限,而不是上限。对上限可以不作封项的规定,但对下限一定要有明确的底线,那就是不能让违法违规者有利可图。比如,通过虚假信息披露,有关违法违规者从中获利1亿元,如果顶格处罚只有500万元,这样的监管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因此,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关键在于守住监管的底线,不能让违法违规者有利可图。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违法违规者的欲望,让市场参与各方不敢违法、也不愿违法。
□皮海洲(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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