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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2万元皮包公司骗贷1.26亿 洛阳银行暴露的不只是风控问题

2019年07月3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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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之言

  金融机构在向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时,确实存在“该严未严”“该松不松”“该支持不支持”“不该支持乱支持”的现象,存在内控机制不科学、不合理,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履职不认真的现象。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洛阳银行被骗贷案的细节。犯罪分子通过伪造虚假合同、报关材料、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材料,通过一个出资2万元买来的、从未进行过国际贸易的“皮包公司”,骗取洛阳银行贷款1.26亿元。

  在这起诈骗案中,犯罪分子的造假手段、造假技术和造假方式虽有高明之处,但造假过程并没有多少新的花样,无非是常用的诈骗伎俩。然而,洛阳银行的各道监管关口形同虚设,最终还是将1.26亿元资金送进了不法分子的口袋。

  近年来,关于不法分子利用造假手段从银行骗取资金的案件并不少见。每次案件的发生,大多是银行各道审核关口形同虚设。其实,只要有一道关口把关严格,把审核工作做到细致到位一些,大多数诈骗案件都能避免。比如,在发放贷款前,银行至少应该去贷款申请方的工作现场看一看,对贷款人的身份调查一下,尤其是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只要到海关等部门了解一下,或通过相关部门对贷款人提供的资料调查核实一下,通常能够找出很多破绽,就能避免很多“骗贷案”的发生。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金融机构在面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时,往往设置各种门槛和障碍,想方设法地减少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加剧了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对类似洛阳银行被骗案中的“皮包公司”,对方只是提供了虚假材料,却能获得绿灯通行,金融机构厚此薄彼的作为就令人费解了。

  一方面,民营和小微企业虽然抵押担保能力不强,但至少都有实实在在的经营做支撑,有具体的产品、工人、厂房、设备以及现金流,却很难从金融机构拿到急需的贷款。另一方面,参与骗贷的不法分子提供给金融机构的除了伪造的材料之外,几乎空空如也,为何能从金融机构轻易骗出贷款呢?如果不是金融机构的经营思路与理念出现问题,恐怕很难找出更合理的解释。

  防范金融风险,不等于限制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而是建立一套严密的内控机制和贷款审查机制,对贷款风险做出科学、理性、客观的评估,对每道监管流程进行认真的调查与审核,以控制贷款风险。就算民营和小微企业存在一些经营风险,只要风险可控,就能通过科学评估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这类民营和小微企业就不该被排除在放贷对象之外。

  透过洛阳银行骗贷案可以发现,一些金融机构在向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时,确实存在“该严未严”“该松不松”“该支持不支持”“不该支持乱支持”的现象,存在内控机制不科学、不合理,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履职不认真的现象。因此,在追究骗贷案责任的过程中,不仅要将参与骗贷的不法分子绳之以法,斩断违法犯罪分子伸向金融机构的黑手,更要扎紧金融机构自身的制度篱笆,端正服务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将不必要的风险排除在制度“篱笆”之外。

  □谭浩俊(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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