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步提高;全国已建成63万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
去年4月,退役军人事务部挂牌成立;今年2月,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式运行。全国各级退役军人管理和服务部门陆续成立。目前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已建成63万个,建成率为100%,承担退役军人优抚帮扶、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今天起,我国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新京报讯 “八一”前夕,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在北京落下帷幕,对退役军人事务部截至目前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
今天起,我国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这是继去年之后,再次将提高标准的时间提前到8月1日,并加大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提标力度,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别是对国家作出过突出贡献的老复员军人的关心关爱。
一级因战残疾军人抚恤金每年近9万元
本次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分别比2018年提高了8010元、7760元、751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元和22610元。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1130元、61130元和2758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40元。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第26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9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像精准扶贫一样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
记者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我国将加快构建以《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为主干,涵盖就业安置、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教育管理等各领域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扎实开展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优势,像精准扶贫一样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提高服务精细化水平。
同时,进一步强化荣誉激励,选树表彰先进典型,常态化组织开展欢迎退役返乡、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工作。
该部还提出,要在住房、医疗、养老、交通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加紧建立健全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设立关爱基金,发动更多社会力量服务退役军人。
提标后抚恤补助标准
●一级因战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每人每年)
2018年——80140元 提标后——88150元
●一级因公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每人每年)
2018年——77610元 提标后——85370元
●一级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每人每年)
2018年——75060元 提标后——82570元
●提标后定期抚恤金标准(每人每年)
烈属——27980元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4040元
病故军人遗属——22610元
●提标后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61130元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61130元
红军失散人员——27580元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
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00元
●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
现行——440元 提标后——490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
现行——550元 提标后——600元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
现行——600元 提标后——650元
●农村籍老义务兵补助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40元
【关注1】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成63万个
记者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目前,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已建成63万个,建成率为100%。各地边建设、边运行、边探索、边规范,做到机构挂牌与实地运转同时推进、规划建设与规范服务无缝对接,各级服务中心(站)作用发挥初见成效,退役军人归属感不断增强。
今年2月26日,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此前,部分地区已经率先建立起地方退役军人服务机构。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介绍,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成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接待信访。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第二天即开始有序接待来访、办理来信,2018年9月又开通了网上信访。 截至2019年6月底,已累计办理信访事项16.8万余件次,其中网上信访近5.8万件次。
【关注2】
全国近4000万户家庭悬挂光荣牌
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从国家层面统一扩大了光荣牌悬挂范围,明确悬挂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家庭。
《实施办法》下发后,各地有序推进制定方案、落实资金、招标采购、制作分发、上门悬挂等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共为3958万多户对象家庭悬挂了光荣牌。
为掌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对象的各种信息,2018年,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开展。目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集中采集基本结束,正在开展比对审核等工作。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以后,全面梳理汇总新中国成立以来抚恤优待法规政策,做好立、改、废等工作,研究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梳理现行优待政策,起草《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确立优待目录清单,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优待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关注3】
推进建设老挝勐赛、纳莫中国烈士陵园
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后,全面汇总梳理优抚褒扬法规政策,做好废、改、立等工作,强化优抚褒扬制度体系建设。
在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方面,先后完成朝鲜桧仓、开城、安州、江东、顺安志愿军烈士陵园,巴基斯坦吉尔吉特烈士陵园,巴布亚新几内亚中国抗战将士陵园,卢旺达鲁林多中国援卢烈士陵园,也门萨那烈士陵园,柬埔寨罗锦春烈士陵园,老挝川圹省中国烈士陵园等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保护。积极推进老挝勐赛、纳莫中国烈士陵园,赞比亚坦赞铁路纪念园建设工程。
中韩双方2014年就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事宜达成共识,决定每年清明节前,由中韩双方共同组织实施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工作。
截至目前,中韩双方已连续6年共同实施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工作,先后将599位烈士遗骸接回祖国。
新京报记者 倪伟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