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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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国资委接触互联网巨头想成公私合营

2019年08月06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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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央企和民企,是在平等前提下正正经经谈合作。那些不失时机地制造对立者,并不靠谱。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官微发布消息称,近期国资委和互联网企业亲密接触,先后会见马云和马化腾,鼓励支持中央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化务实合作,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

  但是,这种正常的合作和混改,却在网络上被某些人歪曲为“公私合营”,引来“国资小新”略带激动地回应:“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

  对于央企来说,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改善央企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和确保国有经济保值增值的有益探索。有联通的样本在前,应该说已经形成了部分可推广的经验。

  从本质上来说,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通过国企混改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共同构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微观基础,共同支撑中国经济发展。

  也就是说,国企混改本质上就是通过改革,使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和进步,使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一起做强做优做大,最终实现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所有者代表之间的合作共赢。

  事实上,此次央企主动对接阿里、腾讯等民营互联网企业,主要内容是探讨以央企接入“互联网+”的方式,探索混合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又一种尝试。“央企+互联网”不过是国企混改的新探索,是市场主体的合作共赢,不是所谓的“公私合营”。

  总的来说,当前我国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总体上都还缺乏有绝对影响力的世界品牌,亟须进一步做大做强。与全球其他大企业相比,虽然以销售额或营业收入这样的数量指标来衡量,有些中国企业规模已经做得很大,但从效益指标来看,大多数中国企业则均低于平均水平,“大而不强”的特征明显。如此次上榜中国企业的平均销售收益率为5.3%,低于上榜企业平均水平的6.6%,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9.9%,同样低于平均水平的12.1%。

  在我国,国企和民企单纯依靠自身力量发展或许都有很大局限性,而双方又多有互补,合作共赢就成为必然选择。

  因此,如果国企和民企能够合作,在竞争中立的原则下,将能相互促进,相互发展。从目前来看,国企特别是央企中已有不少早已吸纳了民营资本的加入,股权多元化结构业已形成。

  但客观地说,在“互联网+”方面,包括央企在内的国企大多数做得还不够。生产经营方式陈旧、营销模式单一、管理机制僵化等问题依然非常突出,这使得不少国企在互联网经济时代出现了明显滞后。这也是此次央企主动寻求与互联网龙头企业合作的原因所在。

  需要强调的是,之所以会把央企与民营互联网企业的合作说成了“公私合营”,排除恶意的成分外,还与社会上流传的所谓“国进民退”思潮有关,说到底是把国企和民企放到了对立面上。但在当前市场和法治逐步完善的当下,这样的观点早就被现实一次次地“打了脸”。

  也就是说,那种把“央企+互联网”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当成了“公私合营”的说法,纯属想歪跑偏。恰恰相反,此次央企主动向民营互联网企业抛出合作的“橄榄枝”,应该是双方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良好契机,是需要正确看待并充分肯定的混改探路。

  □李长安(经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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