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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一张托付生命的协议书

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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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意定监护研修班的全体学员。受访者供图
李辰阳给公证员们讲解问题。受访者供图
自闭症孩童画的画。受访者供图

  踏进这间办公室的,有八十多岁的老人、自闭症儿童的家长、有挺着大肚子要到预产期的孕妇、有隐秘的同性爱人,还有某个巨富家族的继承人……8月12日这天,73岁的王耿生坐着轮椅进来,掀开衣服,肚皮上还连着尿袋。

  儿子早逝,身体不好的王耿生,两年多时间里,一直住在养护中心。由于户口在外地,每次医疗报销都只能本人到场。他想找个法律认可的能为自己签字的人。

  在过去,这可能是件难办的事,2017年实施的《民法总则》第33条规定,监护关系不再受限于血缘、婚姻、收养,所有成年人可以自由指定监护人,只要你信任他。在那以后,上海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见到了各种各样的监护关系,有人选择把余生托付给楼下卖水果的夫妻,有房东和房客互相成了监护人,有老人找到了曾经在餐馆门口扶起自己的年轻人,老同事、曾经的下属和邻居都成了意定监护人的选项。

  越来越多的人从中看到了希望。上海新虹桥公证处公证员冯爱芳参加过不少公证人员的研讨会,在意定监护的研讨班,所有人表现得都很热情,“有种雄心壮志的感觉”。长期以来,公证员的工作在外界看来就是机械的审核和盖章,意定监护给了一种可能性:我要做一件伟大的事情了。

  自己做决定

  8月16日的下午,上海普陀公证处的公证员李辰阳要上门拜访一个76岁的老人。

  穿过晾衣杆、公告栏和小区的石凳,沿着拐角处摆满了废纸箱和花盆的走廊,五楼,李辰阳敲门,开门的人是老人钱文华的哥哥。

  钱文华躺在床上,胳膊能看出来骨头的形状。屋子里也老,墙皮脱落,沙发烂了,露出来扶手里的海绵,即便是白天,窗帘紧闭,只留了一条缝。

  钱文华哥哥告诉李辰阳,钱文华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半个月以前,突发肠癌,下床的时候两眼一黑,全身摔到地下。一天时间里,大小便失禁,直到邻居闻见臭味,敲门没反应,报告到了居委会。

  居委会不敢随意处置,通过派出所找到了钱文华的儿子,儿子沿着外墙爬上五楼,从窗户翻进了房间,才把钱文华救出来,送到医院。

  他已经20年没有见过儿子了。在医院住了一天,儿子签字回家了,便不再管了。

  儿子离开后,钱文华委托哥哥找到李辰阳,要办理意定监护,把生前事交给自己的哥哥。

  在意定监护制度制定之前,李辰阳在2013年发起上海地区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活动,就发现,遗嘱解决的是身后事,但很多老人想解决的是生前事。

  钱文华的哥哥到过公证处咨询了两次。正式办理前,李辰阳提出来,要见钱文华一面。李辰阳把钱文华的哥哥支开。问钱文华,“你哥对你都还好吧?”

  “好。”因为生病,钱文华说话慢,口齿不清,要重复几遍才能听清楚。

  “你儿子还有希望吗?”

  钱文华把左手举起来,握拳,晃了晃。

  “房子要卖掉吧。”

  “卖掉的。”

  “你觉得哥哥会不会把钱给你弄走呢?”

  “不怕。”

  明确了钱文华本人的意愿,李辰阳放心了,劝他“现在先管自己活着,有钱了自己治疗,别想着省钱给谁,”要“自私一点”,最好是把钱“花光、用光”,再活个二十年。

  “各路人按照各自的理解来操作”

  2015年4月24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为年满六十的老人规定了意定监护制度,这意味着监护关系不再受血缘关系的约束,老年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监护人。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婚姻家事法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李霞是中国内地最早引入“意定监护”概念并参与相关立法的法学专家。考虑到失能失智现象不局限于老年人,李霞说,“十八岁成年到老年失去能力前,可能遇到各种意外事件,导致身体残疾,或者大脑功能受损伤,”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第33条将“意定监护”这一概念的适用人群,扩大到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政策颁布后,马上有了响应,不断有人来到公证处咨询。李辰阳一开始也不知道怎么办理,摸索着来。

  有老人想做意定监护,但身边找不到可信赖的人,和李辰阳聊一下午,问他,“你讲得蛮好,你做我的监护人好吧?”

  “那不行,我这又要公证又要做监护人,相当于一边当裁判一边当选手,不行的。”

  李辰阳帮助老人回忆,身边有没有关系好的前同事?邻居人怎么样?最近有没有人来看过你?等老人想起来几位,李辰阳又教他,不能直说,怕吓到人家,“你把他约出来请个饭,聊一聊老了吧,要人帮忙的,我哪天有个头疼脑热,你陪我到医院好吧。”

  等对方来了公证处,李辰阳再帮着劝。

  说通了监护人,下一步依旧难办。有关意定监护的“三十三条”只有88个字,法条里写清楚的是,成年人可以为自己选择意定监护人,但是,意定监护设立里,涉及人身关系,有财产保护。但财产保护的方式、监管、限制,人身关系的登记、解除、撤销,都没有任何可以参照的法条。担任监护人有什么限制?要承担哪些责任?法条没有告诉公证员。

  公证协议的框架、内容都要从零开始设计,没有可供参考的先例。李辰阳想到参照其他地方的标准,结果发现中国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地各有不同,中国香港的意定监护只管理财产、不委托人身,新加坡的只需要签署协议,甚至不需要备案,而在日本,意定监护协议生效需要法院指定监督人。

  实践中没有可依照的法律规范,只能“各路人按照各自的理解来操作。”2017年,李辰阳的朋友、上海新虹桥公证处公证员冯爱芳也带着团队的四位公证员一起摸索着前进。

  她会问来公证的双方,你们是什么关系?得到的答案,有远亲、有邻居,还有旧时的同事,甚至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接着问,你为什么指定对方做监护人?冯爱芳担心老人们被骗,有老人指定家里的保姆做监护人,冯爱芳打电话到小区居委会打听,又到老人家里和邻居家盘问,确认了保姆善待老人以后,才肯下一步。

  下一个问题是,监护人有什么责任和权利?冯爱芳换了思路,去问老人,你希望监护人帮你做什么事?

  大部分来办理意定监护公证的人难以讲清楚自己的需求,他们的说法是“把我就交给他了”,冯爱芳和他们坐在办公室里一点点聊,平常都去哪办事?有没有住养老院的想法?去医院要是昏迷了,愿意他帮你做决定吗?

  问清楚这些,冯爱芳再把它们细化成一条条文字写进公证文书里,十几页纸,往往需要见不下三次面,一条条磨出来。

  政策发布至今,李辰阳也摸索着做了300多例意定监护公证,其中80%都是老年人。见的老人多了,他也成了半个养老专家,有老人来到办公室问他,上海哪儿的养老院不错?有能收精神病患者的吗?去哪能做老年痴呆的检查?遗体捐献怎么操作?海葬、土葬、树葬有什么区别?李辰阳和老人们聊天得到的信息,又回馈给更多的老人。

  在这个过程里,李辰阳见到了各种各样的养老关系。有房东和房客,有肾病的病人互相做监护人,更多的是曾经的老同事、老手下,因为一起多喝了点酒结下关系,有个男人曾经在饭店门口扶起一个摔跤的老人,后来两个人熟络了,做了老人的监护人,每周末骑着摩托车带老人去公园遛弯。

  在公证处的办公室,李辰阳见到八十多岁的老人洪方,带来一对三十多岁的夫妻,要他们做自己的监护人。李辰阳问,“你们什么关系?”

  “没得关系。”老人说,这对夫妻是小区楼下卖水果的。

  李辰阳吓了一跳,找借口让夫妻出去复印材料,问老人,“你这是不是被骗了啊?”

  洪方说,想趁自己清醒的时候,为这一家人留点东西,他也老了,儿子去年去世,什么都没留下,家里的亲戚也十多年没联系,他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万一将来想住养老院,连个能签字的人都没有。能想起来最亲近的,就是小区门口卖水果的这对夫妻,每次买东西,夫妇的女儿都甜甜地叫“爷爷”。

  李辰阳为洪方办理了手续,但要求这对夫妻必须长期发照片、视频给他,汇报洪方的情况。发来的视频里,洪方总是笑着的,8月9日,洪方过88岁生日,买了大蛋糕,大家围着他唱生日歌。

  一个到一百个

  2019年,上海的公证员们开始把探索出来的经验,分享到全国。公证员们从北京、河北、内蒙古、山东、江西等十多个省份赶过来。

  冯爱芳是研修班的讲师之一,第一次研修班前,几位讲师聚在一起讨论,要不要把协议做成范本分发给来听课的公证员?讨论后,所有人一致的决定是,不给模板。

  “给他一个模板,可能很快上手,但是工作人员可能会一味套这个模板,”冯爱芳考虑到,每个委托人、每个家庭情况不同,“我们不给模板,就是强迫公证员自己去深挖、自己去聊,聊清楚委托人和监护人的关系和需求,逼他们自己去做个性化的公证协议。”

  研修班的讲师15人,包括了律师、学者、相关公益组织的负责人和公证员,从法律和实际操作上讲解意定监护。公证员们还分组练习,针对孤寡独居老人、心智障碍子女家庭、单亲子女父母、同性同居伴侣等群体进行讨论。

  冯爱芳参加过不少公证人员的研讨会,谈到意定监护,所有人都很热情,“有种雄心壮志的感觉”,想马上上手。长期以来,公证员的工作在外界看来就是机械的审核和盖章,意定监护给了一种可能性:我要做一件伟大的事情了。

  李辰阳把意定监护相关文件整理成一摞放在办公室里,有人来咨询了,拿出来翻开讲解。放在第一页的,是一张大箭头,从左向右贯穿一页纸,对应着人生的几个阶段:清醒阶段,糊涂阶段,死亡,死后。意定监护协议里,包含了一份《我的五个愿望》的问卷,用来提前安排糊涂阶段的手术。

  问卷里,可以选择自己生命垂危时的急救术,详细列出了心脏复苏术、呼吸机、喂食管、血液透析……除此以外,还能选择希望定期有人剪指甲、理发、剃须和刷牙,病重时有照片挂在病床附近,临终时有音乐陪伴。老人们喜欢这个问卷,拿到问卷说,“太好了,我就需要这个。”

  几乎所有人都拒绝在喉咙里插管子,希望能保持卫生,都勾选了需要陪伴。很多老人希望去世后不通知子女,有老人希望自己悄无声息地去世。

  研修班办了三期,至今,全国已有170家可以办理意定监护的公证处,分布在几十个市、县里。来自广州的公证员周喆琳,曾经是研修班的学员,接受培训后,她花了几天时间思考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意定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权利是平等的吗?

  周喆琳经手的一个案例中,来咨询的年轻的男人赵凯,查出了癌症,医生预测,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了。他刚结婚两年,女儿只有一岁。

  赵凯担心妻子将来改嫁,没有人照顾女儿,希望做意定监护,指定母亲是女儿的监护人。从法律层面上,赵凯的母亲是他为女儿指定的意定监护人,而妻子是女儿的法定监护人,两者的位阶顺序目前尚无明确规定。

  为赵凯办理的时候,周喆琳考虑,赵凯的母亲相当于他死后意志的延续,“不是说剥夺了他太太的监护权,而是选择了自己的母亲代表他的角色,和太太共同履行职责。”

  最终,周喆琳决定在条文中写明,母亲代替赵凯履行监护的责任,和女儿的母亲有同等的权利。具体到女儿将来的读书、财产支配、照料和更名权,都需要母亲和妻子的共同协商决定。等女儿成长到有自我意识的阶段,再询问女儿本人的意愿。

  弥留之际,赵凯“像地道战一样”,躲着妻子面谈协议细节。协议完成后,赵凯离世,妻子这才得知了协议的存在,她平静地接受了。

  周喆琳松了一口气,赵凯留下最后的心愿,她帮助达成了。办完意定监护,有人胖了三斤,有人终于能睡好觉了,有重症病房里的人在协议盖好章后不久就断了气,有攒了一辈子钱的老人做完证明,一次性拿了两万块买项链。

  他们终于放松下来了,冯爱芳把这比喻成火柴,一个个公证员带着一个个火种,照耀孤老老人、残障家庭,让越来越多的人找到了希望。而且,“这份协议是要管人一辈子的。”

  先保障亟须的群体

  意定监护火了。

  5月,周喆琳参加了广州一所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的年会,给家长们讲解意定监护。现场来了几十个家长,大都带着孩子。开会的时候,这些孩子表现得和普通小孩无异,休息时间,周喆琳发现,孩子们不懂得自己上厕所,有孩子激动地往窗户跑,要把脑袋伸出去。

  这是一群自闭症孩子,他们的家长群里流传着一句话,“不怕死,怕死后孩子怎么活”。周喆琳曾听家长说过,自闭症儿童只要离开父母,只能存活一年时间。

  李辰阳也曾遇到过一个特殊的咨询者周良骅,他的儿子现在22岁,在3岁时确诊为自闭症,周良骅希望搞清楚意定监护上的法律问题,中国台湾与中国香港有许多民间NGO组织可以成为自闭症儿童的监护人,而在内地,周良骅没有找到这样的组织。他希望牵头成立一个社会组织,往后,他可以和社会组织签订协议,安排好自己过世后儿子的养老问题。

  今年1月,由周良骅发起、96个自闭症儿童家长组成的“监察中心”开始试运行,对自闭症孩子进行定期探视。目前,探视对象大都是父母老去、不便照料的“大儿童”。

  每次探望后,志愿者需要在办公软件上填写探视日志,“床位有无改变”、“吃东西是否正常”、“呼唤有没有反应”、“四肢有无损伤”……周良骅假设自己离世后,儿子可能遇到的问题,都写进了问卷。

  每位探视对象都有一份授权书,由孩子家长签字授权探视,授权书提示了注意事项,包括避免和孩子有身体接触、每次探视尽量缩短时间、不要给孩子吃巧克力等对病情不利的食物。“人生就是通过这个文件连接起来,”李辰阳说,“说句不好听的,死人从坟墓里伸出来一只手。”

  除了自闭症儿童,不能照料自己的精神病人、残疾人等,都是意定监护的适用对象。李辰阳记得一位74岁的大爷托付自己精神障碍的兄弟,留言写满了格子,又超出来,写到纸张的缝隙处,交代了自己的兄弟喜欢看《人民日报》,喜欢喝可乐,但是一天最多给他喝几口,每个月要给他吃一次水果,两个月要洗一次衣服,半个月要剪次头发。办完意定监护后,他说自己可以放心地老了。

  意定监护也扩散到了LGBT圈子。7月19日,南京公证处公众号发布了《意定监护公证,搭建LGBT群体爱的桥梁》的文章,在LGBT圈子大家把它比喻成“一张官方的结婚证”。

  于涛是上海同性恋亲友会的志愿者,他觉得,对于意定监护,同性恋群体是“钻了个空子”。“非常渴望出现这么一张官方认定的证书,正好这一条符合了我们当下的需求。”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朱晓喆认为,“从法条制定来看,同性恋群体不属于对象,但实际应用中把它扩散出去了”,他们将意定监护当成了“替代婚姻当中那些权利义务的功能”。李霞也说,“这份证书不是婚姻证书,即使他们这么理解,但是法律上它不是。”

  有云南的同性恋爱人打电话给冯爱芳,男孩26岁,和男朋友认识刚两年,冯爱芳劝他不要着急,今天签和十年后签是一样的。他们“只是想给对方一个安全感”,冯爱芳说,“制度还在初期,我们回归到立法本意,先保障亟须的群体。”

  走在立法前面

  李霞开始担心,意定监护政策似乎被滥用了。

  一方面,人们似乎把它当成了万能的政策,好像找到一个监护人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另一方面,在目前的社会实践中,意定监护刚刚起步,还未能顾及到全面的问题。李霞担心,等到几年后,这些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的人进入失能失智阶段,协议生效,可能会有负面问题不断发生。“比如意定监护人超越代理权限,可能虐待,替被监护人做不符合他意愿的决定。”

  周喆琳觉得,“意定监护比遗嘱更谨慎,遗嘱是闭了眼睛以后的事,但是意定监护处理的是生不如死时候的事。”意定监护的启动大都在失能失智阶段,“打个比方,我昏迷在ICU病房,需要一个信任的人来为我做决定,要不要继续维持生命?要不要积极治疗?如果康复了,要去养老院还是回家护理?”

  “这个制度在国外已经实行60多年,相当丰富成熟。”李霞介绍,日本有12个条文、韩国有8个,而中国内地只有一条,“目前意定监护的实践远超立法。”

  在日本,意定监护配套有监督人制度,当办理人进入失能失智阶段后,由法院指派监督人。而在中国内地,意定监护大多缺少监督环节。李辰阳经手的诸多案例中,没有监督人的占到90%,许多委托人出于对监护人的信任表示不需要监督。“一旦建立了监护关系,某些时候监护人就掌握了被监护人的‘生杀大权’,”李辰阳说,监督机制本质上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

  监督人最好是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比如专业的社会组织,而目前中国内地并没有此类组织。没有监督人的案例中,实践上是由公证处承担监督职能,一份协议签下来,李辰阳要求监护人每个月定期反馈被监护人的状态,拍照片、视频、写文章,还有人会写成诗发给他。这也增加了李辰阳的工作负担。

  除此以外,李辰阳认为,意定监护制度属于预防性的法律制度,因此,在当事人使用这种制度时,“合适的兼具公权性质的司法机构辅助支持必不可少。”在日本,意定监护制度生效需要由法院判定被监护人进入失能、失智状态。

  而中国内地目前的实践里,公证处代替了这一部分职能,负责审查医疗机构诊断报告或医学鉴定报告、或依据法院裁判文书,判定老人进入失能失智阶段后,再根据意定监护协议,为监护人出具有监护资格的公证文书。

  周良骅的“监察中心”也遇到了问题,“我们找民政局申请成立监察中心,他们问,你们的主管单位是谁?顺理成章的会觉得是残联,但是残联说,他们从来没做过主管单位。”于是,“监察中心”的成立拖延至今未解决。

  “监察中心”的家长陈婕从事自闭症康复训练多年,在今年上海“两会”,她作为上海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职业社会监护人地方性法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成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正式议案。陈婕希望能够成立职业社会监护人机构,由政府民政部门来管理监督,“职业的监护人有职业规范和道德,这样对我们家长来说,会比较安心。”

  李霞的希望是,意定监护的立法可以早日完善。李辰阳等公证员们也在努力摸索,用详尽的条款平衡风险。意定监护让很多人看到了希望,在钱文华家那天,李辰阳问钱文华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钱文华说,卖了房子,他想去住养老院,养老院要有向阳的窗户,有护工照顾,每天有人做饭吃。

  (文中王耿生、钱文华、洪方、赵凯、于涛均为化名)

  A12-A13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卫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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