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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在禁火令上署“艺术签名”,有失严肃

2019年09月01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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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湖南永州道县县长在禁火令上署“艺术签名”(实为私章)事件,引发关注。而媒体报道当天,当地有关部门就回应,该禁火令已撤回,县长在重新制作印章,将尽快发布新的禁火令。

  在引发争议后迅速反应,无疑是对舆情的及时呼应。回头看,这起小风波虽然已了,但有些道理仍可掰扯。

  国人一向讲究字如其人,认为字是一个人的门面,领导干部的签名往往面向公众,签名设计重视美感,原本也无可厚非。就法律法规来说,对于领导签名章的使用,虽然相关政策、标准有所要求,但也并没有细致到规定该使用何种字体。因此,禁火令上出现的县长“艺术签名”,其本身并没有违法违规,吃瓜民众似乎也不用上纲上线。

  但这并不是说,领导干部的签名不分场合、不分性质地追求艺术性就毫无问题。毕竟,作为规范性的政府红头文件,禁火令不是活动的签名墙,党政机关公文成了县长挥毫泼墨的宣纸,实质上也有点不讲究。

  以此次引发争议的“禁火令”为例,红头文件上的县长签名章使用了草书体,而从网友反馈看,大多数人都认不出来该签名。一时间,县长的名字成了讨论的焦点,有人认为县长姓名疑似“张明”,有人认为是“鲁州”,还有人调侃道,“我以为是思密达签名”。

  禁火令原本是提醒有关部门和民众,注意防范火情,如今焦点却明显跑偏,这显然背离了“禁火令”作为红头文件的实用性和严肃性。

  说到底,签名字体虽说不上“兹事体大”,但也该多些讲究。毕竟,签发公文是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规范性和严肃性应是其重要衡量标准,而不能随心所欲、放飞自我。

  各地或可以此为鉴,明确公文签名标准,维护公务文件的严谨性。毕竟,“艺术字体”虽好,用在公文签名上却会缺了点“行政艺术”。

  □何勇(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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