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加强信息公开、核实学校的招生简章、治理虚假宣传,是维护招生秩序和考生合法权利的要求。
“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因转发文章称甘肃新科工业学校虚假宣传“高铁包就业”,宁夏一微信公号运营公司被诉至法院,索赔150万元。涉事公号负责人准备应诉,甘肃新科工业学校却申请了撤诉。该校150万索赔没到手,反倒承担了数千元的案件受理费用。
媒体进一步调查显示,甘肃新科工业学校通过其微信公号发布多篇招生广告信息,宣称学校与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办学,与各大铁路、地铁公司长期合作。但西安交大、北航、相关铁路公司纷纷出来撇清关系,称不存在联合办学、合作等事宜。
信誓旦旦索赔百万,转眼间就撤诉、被打脸,不知道学校会不会感到“脸部发麻”。值得注意的是,该校早有“前科”。早在2009年12月30日,《中国教育报》就曾发表一篇关于甘肃新科工业学校违规联合招生的报道,该校也因此被甘肃省教育厅在全省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按理说,该校在被通报后,应该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可从媒体报道看,该校在“联合办学”的宣传上反而变本加厉,还拉上了两所名校。
而从该校起诉又撤诉的行为和名校、名企的辟谣看,基本可以确定的是,学校的招生宣传是不实的,连自己也没信心打赢官司。
对此,当地教育部门有必要启动调查,还该校以真面目,以帮助考生、家长依据实情作出选择,并对涉虚假宣传的问题严厉追责。
加强信息公开、核实学校的招生简章、治理虚假宣传,是维护招生秩序和考生合法权利的要求。不能把识别虚假宣传的责任转嫁给考生和家长,尤其是对于农村地区的考生来说,信息通道本就狭窄,被虚假招生所骗,很可能影响未来的发展。
还需反思的是,如今扯着名校、名企大旗招生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不在少数。其中涉嫌虚假宣传的,恐怕也不止甘肃新科工业学校一家,但作为有关权利方的学校、企业维权似乎并不坚决。
学校、企业被用于“虚假宣传”,本质是被侵权。在发现这类行为后,有关学校、企业也宜主动自查,看是否存在下属部门、个别员工违规操作;若纯粹是“被碰瓷”,那不但要主动澄清,还可向主管教育部门反映,并利用法律武器,追究侵权责任。
说到底,对那些招生“吹牛皮”的学校的虚假宣传,无论是主管部门还是被“碰瓷”学校、企业,都不妨及时站出来,该戳破就戳破,别让其忽悠一大片。
□熊丙奇(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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